因在職的時候,公司說可以讓客人私加通訊軟體方便轉帳,但要離職的時候有口頭跟指定顧客告知下次無法指定,因為要離開…客人主動想要加入通訊軟體…﹒但只是幾個比較熟悉的客人朋友,沒有簽訂任何競爭、保密條款…﹒.請問公司想提告公司損失、客人流失是可成功的嗎 (有監視器畫面+音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