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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繪製似顏繪人像 , 肖像權聲明

匿名(進階會員)
基本人權‧政府人格權 ‧ 2024-02-15 15:33

您們好 !
我是正要開始接案的插畫家 , 工作內容是繪製似顏繪人像畫為主 , 簡單介紹似顏繪 !
我的似顏繪商品僅提供純紀念/送禮
以客戶所提供的照片進行討論加上我個人繪畫風格 , 來繪製圖像 , 整體畫作不會100%與照片一模一樣 , 但通常人物動作及表情都會以客戶所提供的照片畫面相同 , 顏色及背景則會依照與客戶討論所繪製

在訂購說明欄當中有聲明
1.繪者某某本人擁有作品版權及展示作品之權利 !!!
(包含 : 各個社群平台、紙張書籍、履歷、作品集、市集展覽、網站賣場)
2.圖檔作品未經授權請勿註冊任何與 ⌈人像註冊商標LOGO⌋、⌈需註冊財產權之人像⌋ 相關等專利
3.圖檔不接受任何未經授權之商業行為

繪製完成的作品有在說明欄上表示有展示作品之權利
因此

我的疑問是
當客戶主動跟我下訂單 , 並提供他們想要我繪製的照片(不一定是委託人本人的照片) , 那麼我要如何在訂購說明欄向他們聲明 肖像權法 一事 ?
畢竟是他們有製作 似顏繪 的需求才向我下單 , 若委託人本人或是委託人提供的照片畫面當中的本人 , 在我完成作品結案後 , 事後向我提告侵害肖像權 , 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呢 ?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我的提問 !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提問人您好,以下僅針對您問題中「肖像權」部分,回覆大致方向供參考。如果有擬定契約範本的需求,仍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服務,就您的需求設計契約內容。

似顏繪涉及的肖像權問題
肖像與肖像權
肖像是指「可以辨認出五官、面貌」的人物圖像,包含用照片、繪畫、雕塑等方式呈現,只要讓其他人可藉此辨認出這是哪一個人,就會有肖像權的問題。在法院實務上認為肖像是民法第18條第1項所保護的人格權之一[1]
可能侵害他人肖像權的行為,包含製作、公開,或者作商業上用途等3種,所以原則上這些行為都需要得到肖像權人的同意[2]
似顏繪可能侵害肖像權嗎?
提問人所詢的問題,是當委託者以第三人的肖像(例如其親友,甚至公眾人物)下單製作後的問題。如果在未得該第三人同意的情況下,單純以似顏繪方式製作他人肖像,雖然不會涉及到刑事責任,但可能會有民事上的侵權責任。
尤其以提問人的問題而言,有將成品公開展示的需求,屬於公開、做商業上使用的情形,當肖像權人的肖像具有財產上、商業上價值時,除了移除肖像之外,也需要賠償財產上的損害。
相關免責條款的內容
關於提問人所關心的問題,即作為服務提供者,如何與客戶約定以確保自己不至因承接委託而侵害他人肖像權,可參考文化部的「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專區」,參考其中免責條款的文字如:「乙方應保證本著作確為獨立創作之作品,其內容無涉及毀謗、抄襲等侵害他人著作權、肖像/隱私/名譽權或其他權利之違法或侵權情事。如有違反,乙方應自行承擔一切相關之民刑事法律責任;甲方如因此蒙受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和解金),並得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3]。」
參考此類文字後,可再依據似顏繪之產業特性加以調整,例如只針對肖像之部分做約定等等,以確保自身權益。
 
延伸閱讀:

註腳

  1.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易字第415號民事判決:「……肖像係指個人所呈現面貌等彰顯其個人特徵之外部形象,肖像權係存在於該人肖像,個人就其自己之肖像是否製作、公開及使用之權利,屬應受保護之重要人格法益,為民法第18條所稱人格權之具體化,亦為同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之權利,及同法第195條第1項所稱『其他人格法益』。」
    民法第18條第1項:「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易字第415號民事判決:「對他人肖像之作成、公開或作商業上用途,應得肖像權人之同意,此乃體現個人自主決定之權利。又肖像權與其他人格權間具有密切關連,然因各該權利之內容、保護之法益、對象或界限、侵害之成立要件,救濟之方法等各有不同,自應加以區別,是否構成肖像權之侵害,並不以名譽或隱私被侵害為要件,仍須依具體個案情節予以判斷。又侵害肖像權情節是否重大,應就其侵害之態樣、被害情節、回復可能等情節綜合為判斷。」
  3.   文化部,《電影編劇契約(參考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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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進階會員) 2024-03-05 09:53:26
非常謝謝您所提供的相關資訊! 對於免責聲明 ,有您實際的範本協助 , 我會再次確認自己的聲明是否有需改進的地方 , 謝謝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