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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錯誤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匿名(進階會員)
法律入門民法原則 ‧ 2024-04-14 13:50

想了解民法§88 第一項但書,其所指之意,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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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88 I所陳述的事情是意思表示有錯誤,表意人得撤銷﹒但該錯誤是因為自己的錯誤所造成,就不得撤銷。

錯誤過失

#實務#具體輕過失(陳聰富師) 

#學說#抽象輕過失(王澤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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