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對自然人來說,遇到龐大債務的時候,該怎麼辦?是不是有可能不一定要把債務全部還完? 有聽說破產法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消債條例),但不確定這兩者有什麼不一樣、適用的條件是否有所不同,以及要還款的額度、要配合的權利義務,各自到哪邊。 還是其實多半自然人都使用消債條例的制度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