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請問一下有關婚前協議是否有效的事宜,如下: 我女兒的男朋友是英國人,預計在2027年要結婚,在婚前協議的內容是 若離婚後,他不拿台灣父母的財產與祖產,請問這個契約內容是否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這個婚前協議有沒有效,煩請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