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半年前我工作時誤砍了一顆樟樹的樹幹分岔(樹木目前沒死),現在被樹木主人提告毀損,在偵查庭時檢察官問原告願不願意刑事部分撤銷,原告表示不願意但願意先調解,之後檢察官問我認不認罪,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官司,很緊張所以我認罪了,最後檢察官幫我轉調解,但是對方要求的金額太高,怕會調解失敗。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如果調解失敗就會直接被起訴嗎?還是說會再轉回偵查庭? 2.我後面還有機會說刑事部分不認罪嗎?因為我並沒有要故意毀損他人樹木
所提問題依次回答如下:
1.如果調解失敗而且事證明確的話,就有直接起訴的可能。如果還有事證需要調查,也有可能再開偵查庭。
2.您可以提出不相同的說法。但是能否被採信,要由檢察官或法官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