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不知悉犯人是誰,那麼告訴乃論罪的6個月期限是否可以因為我不知悉犯人是誰,在事發超過6個月後提出告訴,是否仍然有效?
六個月的告訴期間,是從被害人確知犯人的犯罪行為之時起算,不是從犯罪行為發生之時起算。如果被害人當時還不知道誰是犯罪行為人,後來才確實知道某人犯罪的話,即使距離犯罪行為發生之時已經超過六個月,依法仍然可以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