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人參加商業溯溪活動,全程遵照教練指示,當下有表明距離困難,還是經教練保證而跳躍導致受傷,受傷程度嚴重檢查治療後有進行手術。 與業者接洽的過程: 1. 業者一開始就質疑是否有舊傷? (當然是沒有舊傷) 2. 業者過程中說他們教練回程有攙扶,所以沒有疏失。 3. 業者認為他們有保公共意外險就可以免責(轉嫁所有責任給保險公司)。 4. 業者的保險理賠判定,我方全責,因此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但沒有提供書面資料僅電話口頭。 (我方有和保險理賠說明當下完全照教練指示,以及有其他同行友人能夠作證) 5. 業者爾後溝通態度一直繞著責任比,以及說等我律師。 6. 經查業者在報名過程便有瑕疵產生,沒有充分揭露保險資訊也直接略過報名時我方有詢問團保事宜。 請問目前可採取哪些措施? 有查找過往案例(虎豹溪保險理賠案例) 和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