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假設直播主隱婚 但粉絲基於因為喜歡好感直播主一直抖內 也有告白過 不過有被委婉拒絕 但認為自己有機會跟主播在一起所以還是持續支持直播主 但私下並無戀愛關係 這樣能構成詐欺罪嗎?
提問人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參考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簡要回覆如下,但如果有個案需求,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刑法上的詐欺罪,是損害財產或經濟利益的犯罪,而不及於對情感的保護。犯罪歷程包含4個部份:①傳遞不實的訊息給被害人(施用詐術)、②使被害人因為此不實訊息而有錯誤認知(陷於錯誤)、 ③ 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知而交付金錢或利益(處分財產)、 ④被害人因此受到財產損失。若行為人滿足這些條件的話,他的行為就會被評價為刑法上的詐欺罪[1]。
在感情交往或婚戀關係中,婚姻狀況是可能影響對方是否願意投入感情、時間或金錢的重要事實,單純不主動揭露婚姻狀況,尚處於個人隱私的範圍,未必構成詐術。但若粉絲已經明確詢問,或基於雙方互動性質(例如之後真的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直播主仍然刻意說謊或隱瞞,即可能構成詐術[2]。
粉絲抖內贊助直播主的動機複雜,可能包含支持表演、喜愛內容、表達好感、希望獲得關注等。若主要動機是「換取交往機會」,但在直播主曾經委婉拒絕的狀況下,粉絲仍持續抖內是因為個人主觀的期待,已非直播主隱瞞婚姻狀態所造成,其間缺乏因果關係。
在提問的案例中,直播主既然已經拒絕告白,表示他並沒有利用「可以交往」的假象來誘騙粉絲抖內。粉絲持續支持的行為,可能依情況被判斷為與直播主或直播平臺之間關於直播服務的對價,或是法律上的贈與。直播主構成詐欺罪的可能性較低。
(本文初稿由 AI 編纂,經編輯彙整、修改後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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