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不服最後上訴的結果,可以再提起訴訟嗎? 在開庭中 本人可以不用出庭 可以詢問如果出庭會比較好嗎? 面對對方律師所提的問題 有需要回答嗎? 還是本身可以選擇緘默? 我方沒有向任何律師提出請求 在這方面上還有什麼資源可以協助嗎
一、上訴最終結果如果是有罪定讞,便要服刑。雖然還有再審、非常上訴兩種特別救濟程序,但是法律規定的條件都很嚴格,機會不大。
二、要不要出庭?要不要行使緘默權?是自己想不想辯白的選擇,得失之間,是自我考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