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沒收是刑法,沒入是行政法。 單純持有違禁品(手指虎)會遭到沒收, 但用違禁品傷人,是會被「沒收」還是「沒入」呢?
甲雙手穿戴手指虎,向路旁經過之行人乙出拳後逃逸,乙左臉瘀青,送醫後並無大礙。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