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公司‧企業‧法人 / 公司 內部控制是什麼?小公司也要做內控嗎?(中)──內部控制的制定與考量 內部控制 證券交易法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文:蘇璇(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25-06-27 甲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下同)50萬,是雜貨買賣的批發商,經營者A為人正直。甲公司評估來批貨的多為個人經營的零售商,每人每次交易金額不高,但倒帳風險偏高。考量現金流後,設定個人零售商若賒銷[1],每次交易不超過5千、每人累積不超過1萬,須2週內付清貨款。世事難料,因他國戰爭導致原物料暴漲,甲公司的供應商臨時通知商品價格調漲2倍且無法賒銷,由於情況緊急難以找尋替代供應商,導致甲公司現金流出問題。A不願為難零售商,動用銀行貸款額度,向零售商通知商品售價即刻調整、賒銷政策於2週後縮短為1週內付清,零售商略有怨言仍同意配合。同時,A開始尋找其他供應商,並制定供應商管理。 上述過程中,甲公司的內部控制受哪些因素的影響呢?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n.d.)在2025年6月19日查詢,賒銷的釋義為:「為商業信用的一種形式。賣方先交貨,買方後付款或分期付款的交易方式。通常賣方會先評估買方的信用狀況,決定是否進行此種交易以及決定交易條件。」 系列文章的(上)篇提到內部控制(以下稱「內控」)是一個由人設計並執行的過程,也提到內控的目標是合理確保組織營運、報導及遵循目標達成。接著來討論如何量身打造適合各該公司的內控環境。 一、內控要怎麼制定?要制定哪些項目? (一)以書面規定,由董事會通過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稱「處理準則」)第4條[1]第1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稱「公發公司」)的內控須用書面規定,包含內部稽核實施細則[2],應由董事會通過,董事若覺得其中某項目有所不妥,可以表示異議並要求列入會議紀錄或提出書面聲明。因此,若有董事以沒看過內控等來主張自己沒有違反監督義務,而無須負損害賠償[3]責任,怕是說不過去了。 (二)要有明確的組織體系、權限及責任 依處理準則第5條第1項[4]規定,內控應該制定明確的組織結構、呈報體系、適當的權限及責任,還有經理人[5]職位的設置、職稱、委任與解任、職權範圍及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等事項,也必須明確訂定。 尤其公發公司通常部門及/或分、子公司[6]眾多,事務繁雜,若每件事情都須董事會決議,將緩不濟急。為讓公司各部門協力完成工作,達成董事會設定的目標,透過內控劃分部門業務及分工、各類事務的核決權限等,同時也確認了各個層級員工的職掌及責任。 二、制定時須考量哪些因素?──內控的五大要素 依處理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7],內控應考慮以下五大組成要素,分別是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監督作業。 白話來說,公司先設定目標,評估可能的風險後,規劃具體措施來因應風險,並由公司全體執行,在事前及過程中會有來自內、外部狀況及變化,需蒐集資訊並與相關部門或外部人、股東等溝通,公司也要監督以確保具體措施有在運作且有助目標的達成。 1. 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著重於形塑公司的誠信文化,主要是「人」的因素,可以體現在公司的人力資源政策、績效衡量與獎懲,以及行為準則等[8]。尤其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等關鍵人物,更是直接影響內控的設計及執行。畢竟管理階層對公司有多重要,從公司法相關[9]規定可得知:若曾犯組織犯罪、詐欺、背信、侵占、貪污等罪確定者,一定期間內不能擔任公司的董監事及經理人;而公發公司的獨立董事,除了專業資格,對於獨立性的要求更加嚴格[10]。 2. 資訊與溝通 除了人以外,資訊與溝通也同樣貫穿在整個內控過程中。例如評估風險時需要留意內、外部資訊[11],但也要留意資訊的品質,例如董事長相信小道消息超前部署,若獲利則皆大歡喜,倘造成公司損失,則容易引起經營糾紛。在取得可靠資訊後,還要可以及時傳遞,因此建立有效暢通的溝通管道相當重要,以便將資訊傳遞給相關的內部部門或外部人士,進而執行決策。 3. 風險評估 風險是評估若想達成設定目標會有哪些不確定性,發生的機率及影響程度,包含公司內部風險及外部因素,例如公司的資產特性是否容易發生員工舞弊,或外部政策或法規的變更等。這些風險恐使組織目標無法達成,所以管理階層要能辨識和分析可能的風險 。 4. 控制作業 在辨識出可能的風險後,希望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接著開始思考有什麼具體的行動可以控制風險,就是控制作業。對於風險的接受程度不同,可能就會設計出不同的控制作業。 5. 監督作業 經過上述各種考量所設計的內控,還須透過持續性的「監督」與個別評估執行的成效,了解原有內控的缺失,不斷進行改正。 三、案例解析 回到文章一開始的例子,前段是甲公司評估風險(客戶多是個人零售商、倒帳風險高)以建立控制作業(賒銷條件);後段則是控制環境(經營者A性格)對內控調整及執行的影響(賒銷期間縮短、執行時間配合原本的賒銷期間),且對於當初沒有預期的風險(戰爭)導致的後果(供應商調高售價及付款條件),採取應對措施(找新的供應商、供應商管理),持續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 四、一般公司的控制作業把握「分工」原則 處理準則第7條到第9條[12],列出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印鑑使用或票據領用管理等許多項目,要求公發公司必須依照其產業特性來訂定公司的控制作業。 小公司的大老闆們也別擔心,非公發公司並不是法規要求必須建立內控的組織,況且一般公司規模本來就不比公發公司,若全部項目都要設計並執行,未免太不切實際、也不符成本效益。建議可以利用處理準則所列的項目,依照自己的產業特性、員工數量、工作內容等實際需求,評估哪幾個項目最容易有風險、結果影響較大,就針對那幾個項目好好處理即可[13]。 若想再簡化一點,首先把握「分工」的原則,俗話說的好,管帳不管錢、管錢不管帳。適當的分工與輪調,雖可能增加營運成本,但除降低舞弊風險外,也能避免將工作集中在特定員工身上,增加經營應變的彈性。 延伸閱讀 喬正一(2023),《公司企業也需要健檢!財務報表什麼時候需要經過會計師簽證?》。 劉承慶(2023),《公司裡的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執行長是誰?他們的任務是什麼呢?》。 于恩庭(2023),《什麼是獨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哪裡不一樣?》。 林詩梅(2022),《淺談公司董事之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馬秀如、陳百齡(2021),《看新聞學內控與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