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一日,A、B、C、D為利親友走訪,將家門敞開,供親友隨時進屋拜年,而四人在家打麻將並約定放槍者50元及一台20元,小賭怡人下,招招回回中「吃、碰、槓、抓花、自摸、胡牌」聲聲刺激歡樂無比,是否構成賭博罪?
註腳
親愛的法律百科夥伴,您好!
歡迎成為網站的一份子。
法律百科是知識分享平臺,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網站及作者對內容不負保證責任。如您有個案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我們的 網站條款.隱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