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環境‧衛生 / 菸、酒 網路上可以賣酒嗎?收到不能賣酒的通知,該怎麼辦? 網路購物 菸酒管理法 酒 陳述意見 行政罰 文:匿名(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19-01-14 最後更新於 2022-12-16 B到A家拜訪,並贈送A一瓶從日本購買的酒,但是A因為自己及身邊親朋好友平常沒有喝酒的習慣,於是在網路拍賣平台發文賣酒,決定賺個外快。怎料,幾個月後,因為被檢舉,收到縣(市)政府財政局不能賣酒的通知,該通知先請A對於網路上賣酒的行為陳述意見,若A無法提出在網路上賣酒的法律上依據的話,財政局會對A在網路賣酒的行為裁罰。網路上可以賣酒嗎?收到不能賣酒的通知該如何陳述意見呢? 圖1 在網路上賣酒會發生什麼事? 資料來源:匿名 / 繪圖:Yen 一、網路賣酒會受罰鍰處罰(見圖1) (一)依照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1],不能在網路上販賣或是轉讓酒。如果違反,會處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2]。 (二)除了菸酒管理法,行政機關內部也有以行政規則統一對事實認定的標準[3],例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處理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認定原則[4]中,詳細規範哪些販賣酒品方式屬於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 二、對限制或剝奪權利的行政處分,人民在行政處分做成前有陳述意見的機會 菸酒管理法第55條[5]的罰鍰,是剝奪人民財產權的處罰,行政機關做出罰鍰處分前必須給人民陳述意見的機會[6],避免行政機關專斷。 人民必須在行政機關給予的陳述意見期間內,提出書面陳述[7]。 三、A可以主張陳述意見的內容 (一)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 行政機關對於人民違反法律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假如行政機關給予的通知函內容,只有用文字陳述事實,沒有證據證明違反相關規定(例如:照片),則應該請行政機關善盡對事實的舉證責任,否則不得處罰。 (二)不知道法律有相關規範,不能作為免罰的理由 因為A知道自己在網站上發文上架賣酒,而且有認知到賣酒的行為,就算不知道是違法的,在法律上仍是故意行為[8],不能作為免罰的理由。 如果是初犯,可以請求行政機關減輕或免除處罰[9],但是行政機關仍然有裁量權,可視個案情況決定。 因為A是初犯,而且依照案例事實,他只是想要小賺一筆而觸法,則可以希望行政機關依照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10]考量處最低的罰鍰金額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