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

刑法上的「行為」可以區分為「作為」與「不作為」。
作為,是指積極的身體活動;而「作為犯」是指以積極的身體活動實現犯罪的構成要件[1]


延伸閱讀:
楊舒婷(2022),《什麼是作為犯?什麼是不作為犯?不作為犯有什麼分類?

註腳

  1.   林鈺雄(2019),《新刑法總則》,7版,頁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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