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

刑法上的「行為」可以區分為「作為」與「不作為」。
不作為,是指不做任何活動;而「不作為犯」則是指透過消極的不行動,實現犯罪的構成要件,又可分為「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1]


延伸閱讀:
楊舒婷(2022),《什麼是作為犯?什麼是不作為犯?不作為犯有什麼分類?

註腳

  1.   林鈺雄(2019),《新刑法總則》,7版,頁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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