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金額股

又稱為「無票面金額股」或「無面額股[1]

股票以是否記載一定的金額,分為「票面金額股」與「無票面金額股[2],無票面金額股指的是股票上沒有記載金額,只有記載股份數。

如果公司選擇發行無票面金額股,必須在章程中寫清楚發行的股份總數[3]

無票面金額股的優缺點可以參考這篇文章:呂學佳(2023),《無面額股是什麼?無面額股的優點與缺點一次看!》。

註腳

  1.   劉連煜(2018),《現代公司法》,增訂十三版,頁290。
  2.   公司法第156條第1項:「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擇一採行票面金額股或無票面金額股。」
  3.   公司法第129條第1項第3款:「發起人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載明下列各款事項,並簽名或蓋章:……三、採行票面金額股者,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股份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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