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名詞於 林意紋(認證法律人) 2018-10-24 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回到最新版本

停止條件

該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繫於將來、客觀、不確定的事實之成就[1]。也就是說,當做到雙方約定好的條件時,該法律行為才會生效。

註腳

  1. [1] 參考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2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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