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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條件

該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繫於將來、客觀、不確定的事實之成就[1]。也就是說,當做到雙方約定好的條件時,該法律行為才會生效。

 

註腳

  1.   參考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2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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