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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
民事法
圖1 抵押權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所謂抵押是指抵押人拿
不動產
作為
擔保,向他人融資。這個借錢的他人會因此得到抵押權,所以稱為抵押權人。若未來還不出錢,抵押權人就能夠將這筆不
動產
拍賣
,優先拿回金錢
[1]
。
註腳
民法第860條
:「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貢獻者:
法律百科
認證法律人
楊舒婷
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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