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譯,是指在法庭上翻譯不同語言(將原住民族語、客語、閩南語、外國語言、手語等語言翻譯成中文[1]),協助法庭上的參與者互相溝通的人[2]。目前通譯包含法院專職的現職通譯,以及採約聘制、依次計費的特約通譯[3]。
延伸閱讀:楊皓清(2014),〈法院通譯制度再精進〉,《法律扶助》,第43期,頁47-48。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