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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占有人
民事法
圖1 間接
占有
人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基於一定的
法律關係
(例如
地上權
、租賃關係),由他人來代為管領該物,自己不直接占有該物,為間接占有人
[1]
。例如A有一台車,A的車子基於
使用借貸
的關係交由B使用,此時A為間接占有人。
註腳
民法第941條
:地上權人、農育權人、典權人、質權人、承租人、受寄人,或基於其他類似之法律關係,對於他人之物為占有者,該他人為間接占有人。
貢獻者:
法律百科
認證法律人
陳家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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