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名詞於 楊舒婷(認證法律人) 2022-11-11 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回到最新版本

單獨行為


由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行為[1]。例如:拋棄所有權。

 

註腳

  1.   參考王澤鑑(2011),《民法總則》,頁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