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 Yt ( 認證法律人)於 2018-10-24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回到最新版本

承攬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1]

 

註腳

  1.   民法第490條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