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 吳景欽 ( 認證法律人)於 2019-09-12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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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結

就是行政簽結,並非法律用語,而是出現在檢察實務裡,將案件站時歸檔,分為偵字案與他字案。往往是無告訴人或證據尚未明顯,就先列為他字案,若查完證據明確,就會列為偵字案。若查無不法,則以簽結為終。

不過,簽結因沒有法律明文,隨時可重新偵查起訴,與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只有在有新事實、新證據,才能重偵查起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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