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 準文書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按照刑法的規定,以下兩種內容雖然不符合偽造文書犯罪裡「文書」的定義,但仍然把這些內容,賦予跟刑法上的文書相同的法律效果,稱為「準文書」。
按照習慣或特約,可以證明法律上權利義務的文字、符號等內容
有些依附在紙上或物品上的符號、圖畫、照像,按照習慣或特別約定,足以表示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這些符號、圖畫、照像按照規定也是所謂的文書。
例如,在便當店菜單上劃記數量的「正」字記號、機車引擎蓋上面標示出廠記錄的號碼、蓋在豬皮上面證明完稅的戳章,這些都是外觀上沒有特別表示意義的符號,但是按照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習慣或特別約定,表達了具有法律意義的內容,就算是準文書。
涉及到法律上權利義務,但沒有依附在實體物上的內容
有些記載人類思想,與法律關係有關,而且可以得知製作者的內容,並沒有記載在有體物上(例如紙張、石板),不符合文書的基本定義。
例如契約的電子檔、兩人成立買賣契約的錄音、社群軟體的訊息,這些雖然不符合文書的基本定義,仍然表現出製作名義與法律關係,所以這些資料的可信賴性仍然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