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稱是「保外醫治[1]」。當受刑人受傷或罹患疾病,情況急迫,且無法在監獄醫療機構內得到治療的時候,基於對受刑人健康的維護,監獄可以報請監督機關(法務部矯正署[2])核准,到外面的醫療院所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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