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訂閱電子報
支持我們
menu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person
登入
註冊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本頁為 劉立耕 ( 認證法律人)於 2018-10-24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回到最新版本
保外就醫
通用
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
[1]
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
簡單來說,保外就醫就是指監獄或看守所內的醫療機構無法提供妥適的醫治,此時基於維護被告或受刑人的健康之目的,因此允許其暫時離開監所進入醫院治療。
註腳
[1]
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貢獻者:
法律百科
認證法律人
李惠婷
認證法律人
王琮儀
認證法律人
劉立耕
認證法律人
Yt
認證法律人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
推薦辭典
×
公開署名
不公開署名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