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只要屬於同一祖先的後代,彼此間具有血緣關係,不管是不是相同的姓氏,就是自然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祖孫。另外,就算不是同一父母所生,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也算是自然血親。
雖然自然血親原則上依照血緣認定,但以下兩種是例外:
有血緣但不是血親
在父母沒有婚姻關係下出生的子女,除非親生父親認領,或是生父和生母結婚,否則縱使親生父親與子女血脈相連,彼此間仍不是法律上的血親,沒有親屬關係。
沒有血緣卻是血親
如果母親有婚姻關係,即使子女和母親的丈夫沒有血緣關係,法律上會先被推定為婚生子女和父親的關係,在婚生否認之訴判決確定前,還是法律上的血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