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論證


以法律條文及原理原則作為「大前題」,再將現在所要解決爭議的事實作為「小前題」,透過理性邏輯地分析小前題是否與大前題相符,過程稱之為「涵攝」,而所得出的結果,就是「結論」。例如:「只要是人都會死」作為大前題,「你是人」作為小前題,函攝後得出「你是人,所以你會死」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