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 Yt ( 認證法律人)於 2018-10-24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回到最新版本

企業經營者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1]規定,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的業者。業者無論是公司、團體或是個人,只要有從事營業行為,都算是企業經營者[2]

 

註腳

  1.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2款:「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2.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n.d.),《015.何謂企業經營者?》,(最後瀏覽日:2018/05/21)。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