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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刑

刑法上依照犯罪者被剝奪的權利種類不同,可將主刑分為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三類。

生命刑就是剝奪犯罪者的生命,也就是死刑[1]

註腳

  1.   中華民國刑法第33條第1款:「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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