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名詞於 李兆麒(認證法律人) 2019-07-17 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回到最新版本

集會遊行的代理人

由負責人指定,負責人無法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全權代理負責人從事相關行為的人[1]

註腳

  1.   集會遊行法第19條:「
    I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因故不能親自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得由代理人代理之。
    II 前項代理人之權責與負責人同。」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