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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為 法律百科 ( 認證法律人)於 2023-08-17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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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銷權
民事法
圖1 抵銷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當二人互負同種類債務,且債務均屆期的時候,可以各自用自己的
債權
與他方的債務互為抵銷
[1]
。
註腳
民法第334條
第1項:「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
貢獻者:
法律百科
認證法律人
林宥廷
認證法律人
黃蓮瑛
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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