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一、勞動相關法令對於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有哪些?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性別工作平等法賦予勞工許多權益(例如禁止性別歧視、性騷擾防治、促進工作平等、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哺乳及托兒設施的設置等等),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權利就是其中一項,規定在該法第16條中。為了避免公司藉員工育嬰一事惡意資遣員工,因此透過較嚴格的法律規定保障勞工權益,除非有該法第17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例如歇業、虧損、業務緊縮、公司經解散,或是業務性質變更且無適當工作可安置受僱者等),並...
文章
一、前言個人資料中有部分資料的性質較為特殊或具敏感性,如任意蒐集、處理或利用,恐怕會造成社會不安或對當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因此個人資料保護法特別於第6條規範需要受到特別保護的「特種個人資料」。然而,因為個人資料保護法關於「特種個人資料」的規定具有高度爭議性,經過多次修法後,於2016年3月15日才正式施行。(見圖1)圖1哪些是受到特別保護的「特種個人資料」?資料來源:韓瑋倫/繪圖:Yen二、特種個人資料的定義個人資料保護法將6種需要受到特別保護的個人資料定義為「特種個人資料」,原則上是不能蒐集、處理或利用...
文章
何為優先承購權?一、優先承購權簡介優先購買權指權利人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約定得就義務人之特定財產,當義務人出賣給第三人時,享有與第三人相同條件優先承購的權利。以下會分篇介紹土地法第104條與土地法第34條之1的優先購買權。二、土地法第104條優先承購權在臺灣,土地和建築物為獨立的不動產。所以會發生土地及建築物的所有人不同的情況。(一)簡介土地法第104條規定,當基地所有權人要把基地賣掉的時候,承租基地建築房屋的承租人、基地的典權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購買基地的權利,並請見圖1。相反的,房屋所有權人出售房屋時,其...
文章
一、前言——親權的酌定和改定一樣嗎?未成年子女親權(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的歸屬往往是父母爭論不下的戰場,如果仔細觀察,會發現針對未成年子女親權歸屬問題,有「酌定」與「改定」兩類案件。不要小看一個字的差別,二者在要件及法院審理重點有很大的不同,本文將從法律規定、審理重點以及類似效果的規定逐一簡介。二、法律規定(一)親權酌定民法第1055條第1項規定,離婚的父母如果對於子女親權歸屬沒有約定或不能約定時,法院可以依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聲請權人的聲請,或法院依照職權酌定子女親權的歸屬。(二)親權改定民法第1055條...
文章
一、法律目的的意義在瞭解什麼是目的解釋前,必須先知道什麼是「法律目的」。所謂法律目的,是指貫穿整部法律的指導原則,用來確立整部法律所要保護的秩序。簡單來說,所有的法律,都有它想要實現的目的,以及想要保護的秩序。法律目的具有多種層面,有具體的規範目的(如規範特定行為),也有抽象的規範目的(如經濟效率、公平正義),必須視情況探詢、斟酌。二、目的解釋的意義目的解釋,就是以法律規範目的闡釋法律疑義的解釋方法。詳細來說,所謂目的解釋,又稱為「目的性解釋」,是指探知法律規定背後的規範目的,並以該規範目的作為...
文章
若因車禍發生導致死亡,死者家屬得依照民法第192條、194條及195條向肇事者請求賠償。賠償的內容如下:(見圖1)圖1因為車禍不幸死亡,死者家屬可以向肇事者請求的賠償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醫藥費、看護費與喪葬費用支出死者家屬如果曾支出了藥費、看護費嘗試救治死者的性命,支出醫療費用的家屬可依照民法第192條第1項向肇事者請求賠償。其次,辦理死者後事的喪葬費用,支出費用者亦可向肇事者請求賠償。二、扶養費若車禍死者對家屬負有扶養義務(例如依民法第1116條之1夫妻之間互負扶養義務、依民法第1115條父母對子女...
文章
在租屋之前,仔細確認「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權源」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出租人必須是「有權將房屋出租的人」,如此一來,簽約後承租人才有合法居住在房屋裡的權利。一般來說,有權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粗略地分成「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有權轉租人」兩種,而具體應該如何確認,詳情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見圖1)圖1誰可以跟我簽房屋租約?需要請對方出示什麼文件嗎?資料來源:王瀚誼/繪圖:Yen一、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當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時,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權益是基於所有權而來,此時的重點即是在確認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所有權。...
文章
日常生活中,大家不時會聽到賠償與補償,究竟賠償與補償之間,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不同呢?一般來說,賠償與補償,在人民與人民間的契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如車禍賠償)等私法關係中,比較沒有區別的實益;但在國家基於公權力行使的行為與人民之間的公法關係(例如徵收、勞工保險等),就有明顯的不同。而公法關係中公權力的行使,不論合法或不合法,都有可能使人民的權益受到影響,這時便應由國家負起責任,採取措施彌補受到不利益的人民。彌補的方式可大致分為「賠償」與「補償」兩種,在公法關係中主要是國家賠償及行政上的損失補償,...
文章
在協議離婚或法院調解離婚的過程,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的約定,可以是爸媽一人一半,或是依經濟狀況,一方負擔較多、一方負擔較少,甚至也有約定由其中一方單獨負擔、他方不用負擔的情況,其實原則上只要雙方說好就好。但實務上卻發生,雙方在離婚時明明約定好由一方完全負擔扶養費,離婚後,小孩卻向沒有支付扶養費的他方提告請求扶養費,就像本文案例的事實。這個情形要如何處理,本文就以臺灣高等法院的法律座談會意見來說明。(見圖1)圖1離婚時可以約定由一方單獨負擔小孩扶養費嗎?資料來源:郭靜儒/繪圖:Yen一、離婚協議書都約定...
文章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重要的條文––民法第1030條之1,立法院在2020年12月30日時三讀通過修正草案,之後新法也在2021月1月20日公布施行。新修正的民法第1030條之1主要新增第3項,其餘部分則無更動。新增的部分,是說明法院在分配夫妻剩餘財產時,要綜合判斷雙方對家裡的貢獻付出、對小孩的照顧、分居多久等等,不能一律平均分配。很多人想了解的是,這次修法條文,對於法院在處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案件時,會有何影響?一、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前的暖身題要了解這次修法造成的影響,我們要先知道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求婚後剩餘財產?(見圖1...
文章
不同企業組織型態適用法令規範不同,權利義務也不相同,進而影響企業內部管理及未來發展性,故創業首先必須考慮選擇哪種組織型態。依組織型態是否具有獨立法人格、設立法規大約分為以下三類:獨資或合夥、有限合夥(本篇介紹)、公司(參另篇)。(見圖1)圖1獨資、合夥、有限合夥優缺點比較資料來源:林詩梅/繪圖:Yen一、獨資或合夥一人創業直覺上可能會先想到獨資,若數人共同創業則可能考慮合夥或公司。獨資或合夥優點是設立成本低,以營利為目的時,登記依據為商業登記法,登記程序較公司簡易,且如屬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之小規模營...
文章
圖1遇到家暴而離家,該怎麼向對方拿回自己的個人物品?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2條的立法目的,就是參酌強制執行法的規定,使警察機關可以將保護令所定必需品及相關憑證取交給被害人,以及在無法取交的情形下被害人可以採取的救濟措施。法條的立法目的雖良善,可一旦進入實務操作時卻發生矛盾的窘境。一、警察機關會以無執行力為由,拒絕陪同取交(將物品交還被害人)案例是目前實務上的一個爭議問題。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2條的規定,當A男獲得家事法庭的通常保護令,而且保護令裁定的主文內容有「相對人B女負有將A...
文章
一、什麼是占有連鎖多次且連續的「有權占有」,就構成占有連鎖。多次連續的有權占有所形成的鎖鏈,讓直接占有人在所有權人請求返還占有時,可以用占有連鎖對抗之。占有連鎖在我國實務上須符合三個要件才能主張:(見圖1)圖1什麼是占有連鎖?資料來源:陳家誼/繪圖:Yen(一)中間人對所有權人,屬有權占有,例如存在買賣、租賃等契約關係。(二)占有人對中間人,屬有權占有,例如存在買賣、轉租等契約關係。(三)中間人將直接占有移轉給占有人不違法,例如合法轉租、轉借。二、本例成立占有連鎖(一)A(所有權人)出售房屋給B(中間人...
文章
一、勞資雙方於勞動關係結束時必須注意的事勞動關係的結束需要智慧,而如何有個好的結束便是智慧的具體表現。勞資雙方各自依照相關規定做好該做的事,才能好聚好散,如:資方資遣員工,必須給予預告期間、謀職假、資遣費及結清相關工資,尚有就業服務法「資遣通報」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須注意;而勞方離職時,則須注意在預告期間內順利將業務交接,並記得請求「服務證明書」,以便不時之需。二、「服務證明書」v.「非自願離職證明」望文生義,服務證明書僅是作為勞工曾提供勞務於雇主的證明,實務上通常用來證明自己的工作經歷,或辦理申...
文章
一、立法精神為了保障納稅人憲法所賦予的生存、工作、財產等權利,並促使稅捐機關遵守法律程序對納稅人公平地課稅,因此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誕生,給予納稅人更完善的保護。(見圖1)圖1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如何保護納稅人?資料來源:黃蓮瑛、陳璽仲/繪圖:Yen二、稅捐機關的義務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稅捐機關必須有以下的作為義務:(一)資訊公開稅捐機關必須主動公開稅捐資訊,讓人民檢視國家課徵稅捐的公平性,應公開的資訊包括了全體國民的所得分配級距、稅捐負擔比例等。(二)稅務協助稅捐機關必須主動提供納稅人妥適且必要的...
文章
臺灣每年因車禍死亡人數為3,000人上下;輕重傷人數則將近50萬人之譜,對社會造成非常龐大的損失,而多數車禍案件,其實都是源自於對路權規定的不瞭解或者疏於遵守。本文先介紹路權的相關內涵,下一篇則說明路權與肇事責任歸屬的關係,並解析案例。一、什麼是路權?路權,從文義上拆解,可以理解為「使用道路的權利」,但在多數的法院判決中,路權指的其實是「使用道路的先後順序」。也就是說,其實「路權」的用語,本身就包含了「優先順序」的判斷,「擁有路權」指的其實不只是「擁有使用道路的權利」,還蘊含了「擁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
文章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平常看起來和樂融融的一家人,碰上父母過世要分遺產時,也可能爭執不休、對簿公堂;更何況如果家門不幸,遇上從未盡扶養義務好好照顧父母,或甚至斷絕親子關係而離家出走的兄弟姊妹,他們還可以回來繼承遺產嗎?本篇文章會先介紹民法所規定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下篇文章則會用案例來實際運用法條。表1:喪失繼承權的性質與類型性質意思是否得回復繼承繼承人的行為樣態(民法第1145條第1項)當然失權絕對失權一旦做出符合法定條件的行為,就會喪失繼承權永遠不得回復繼承權(即使得到被繼承人的原諒,也不能回復繼...
文章
圖1公司規定請特休要扣輪班津貼,合理嗎?資料來源:林冠良/繪圖:Yen一、輪班津貼算是工資嗎?(見圖1)首先,工資該如何認定呢?工資在認定上可以區分成「對價性」與「經常性」的要件,前者就是工作付出勞務而獲得的報酬;後者,則為依據公司內的習慣、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勞動契約等,在一段固定時間內或符合公司制度而於一般情形下,勞工可信賴雇主會持續給付。輪班津貼是雇主因應輪班制的勞工,需要為了公司制度而調整生理時鐘,可能因班別的替換導致休息時間無法正常、固定而必須承擔特殊的不利益(例如日夜顛倒),在這種輪班工作...
文章
2019年6月20日,長榮空服員和資方談判決裂而發起罷工,資方主張工會所提的「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提供經營必要資訊,如推派獨立董事或增設勞工董事」這項訴求違法,認為「增設勞工董事」不屬於可以談判的「調整事項」,所以罷工的行為本身也不合法。但這樣的主張在法律上是正確的嗎?一、什麼是權利事項和調整事項?因為並不是所有事情都適合用罷工爭取,所以需要將勞資爭議做分類,法律上就把勞資爭議分成「調整事項」和「權利事項」。這樣勞方和資方就可以清楚地判斷要尋求哪一種管道救濟、解決紛爭並維護自己的權利,接下來會詳細介...
文章
一、什麼是動機錯誤?(一)動機錯誤的定義在決定作出一定行為前,會先在心中出現一定的想法,該想法就是法律上所稱的動機。例如半夜不能吃宵夜是因為要減肥或者明天上午有體檢,不論心裡想的是「想減肥」或是「要去體檢」都是不吃宵夜的動機,這種心中想法如果有所誤認,且未把心裡所想的動機表示出來,即為動機錯誤。(二)動機錯誤原則上不可以撤銷動機錯誤雖然沒有在民法條文中明文出現,然而從民法規定可以得知,可撤銷的限於意思表示的內容錯誤,所以可以推論出「意思表示背後的動機出現錯誤,行為人不能主張撤銷」,也就是民法並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