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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遣勞工的定義派遣勞工,一般是指受僱於派遣公司,被派至要派公司工作之勞工。而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間簽訂勞務承攬契約,俗稱外包。舉例來說,A清潔員受僱於X清潔公司,Y公司有清潔需求又不想自己僱用清潔員,遂與X公司簽約,請求X公司提供清潔服務。A清潔員的勞動契約僅存在於X和A之間,X為A之雇主;A與Y公司並無勞雇關係,Y並非A之雇主,Y原則不得指揮監督A,僅得收取A提供的動力(圖1)。圖1.派遣勞工的定義資料來源:作者自製。二、派遣勞工遇到職業災害可以向雇主(即派遣公司)求償派遣勞工遭遇職災時,與一般勞工相同,可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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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籍勞工是否可以在空閒時間去打工?有許多外籍勞工認為,只要自己是合法申請來臺工作的身分,不是逃跑外勞或是拿觀光簽證來臺打工者,那麼在自己合法工作之餘的空閒時間去打零工,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其實臺灣政策的思維是將外籍勞工當作替補性人力,應以不排擠本國人就業機會為主,在就業服務法中,嚴格規定外國人的聘僱與管理。如果雇主要聘僱外國人,必須根據正式程序提出申請,經勞動部核發許可後才能聘僱外籍勞工。沒有雇主申請到許可,外籍移工不能從事工作,而已經在某一雇主名義下工作的外籍勞工,只能在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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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部統計,2019年第一季大量解僱的件數與人數分別為45家、3,357人,截至2019年4月底止,大量解僱案件數更快速累計達到63件,直至同年9月底止,累計已達141件,不容小覷。此外,日前華映公司於2019年10月1日向桃園市勞動局通報大量解僱多達1,900名員工,登上各大媒體新聞,引發討論。雇主究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大量解僱勞工?大量解僱的過程中又需要遵守什麼樣的程序呢?一、簡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一)怎麼樣會構成大量解僱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工作權,避免雇主一次解僱大量的勞工造成社會衝擊,侵害勞工的權益,我國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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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移工(外籍勞工)請假回國探親的Q&A資料來源:黃姿華/繪圖:Yen一、外籍勞工提出返鄉探親,雇主是否必須同意?外籍勞工向雇主提出返鄉探親請假的要求,只要在聘僱許可有效期間之內,依法雇主應予同意,不可以無故拒絕,但可以與外籍勞工協商調整日期,協商調整返國期日不成時,雇主仍應同意外籍勞工原本排定的返國期日。雇主如無故拒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及廢止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的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的一部或全部。換言之,A提出下星期一要返鄉,雇主臨時找不到人幫忙照顧阿嬤,就必須與A協商,是否給雇主幾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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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勞工受到職業災害,雇主的補償、賠償責任資料來源:林大鈞/繪圖:Yen一、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之抵充(見圖1)勞工遭逢職業災害導致死亡或傷病失能時,雇主固須負擔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但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但書規定,針對同一事故,如果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例如勞工保險給付),雇主得主張抵充,以補償金額為計算基礎,減去勞工法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的補償,才會是雇主真正需要再給付的部分。舉例而言,勞工保險中,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1款後段規定,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對照上開勞動基準法規定,此時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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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籍漁工是什麼?我國在捕撈漁業中聘僱的外籍漁工,分為「境內僱用」和「境外僱用」兩類,規範依據分別如下:(一)境內僱用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主要從事近海漁撈的體力工作,屬於就業服務法中從事海洋漁撈工作的外國人,因為是在境內僱用,外國人也適用勞動基準法及我國相關勞動法規,例如享有最低工資(基本工資)的保障。(二)境外僱用另一方面,境外僱用的外籍漁工則從事遠洋漁業工作,多半是漁船停靠國外港口時,招聘當地外籍船員,解僱也在境外並直接將船員送回當地或母國。這類漁工如果遇到勞資爭議時,適用什麼法律呢?我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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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正值臺灣發展工業經濟的時期,立法院陸續通過「獎勵投資條例」及「外國人投資條例」吸引本國及外國企業投資,開拓臺灣國際市場。然而在此一背景之下,1970年代卻陸續傳出重大的職業災害事件,促使政府正視勞動安全問題。於是,在1974年通過「勞動安全衛生法」,希望能防止職業災害,並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且於2013年修法後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稱「職安法」),將適用對象擴大至所有行業別,顯示政府對於工作者安全的重視與決心。然而,在職安法擴大適用於所有行業別後,雖然是為了強化對工作者勞動安全的保障,但仍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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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常見的天然災害像是夏秋兩季來襲的颱風。颱風假是否應給薪?此問題涉及工資給付之危險應由雇主還是勞工承擔的問題。若颱風假當天不是勞工的例假或休假日,這些問題都無法單以勞動基準法規定解決,法院除了工作規則還有雙方勞動契約外通常還會參考勞動部發布之「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進行審理,分述如下:圖1什麼是「颱風假」?資料來源:林大鈞/繪圖:Yen一、天然災害當日未出勤(見圖1)例如政府宣布的颱風假,勞工當天未出勤時,雇主是否有給薪義務?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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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有什麼法規可以保護性侵被害移工?為加強維護外籍勞工的人身安全,避免外籍勞工遭受性侵害,卻因語言不通、不知道國外制度等原因而求助無門,因此我國在2004年訂定了「加強外勞性侵害案件通報機制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分工與處理原則」,目的為促使各業務單位保持聯繫暢通,並且更迅速提供被害人必要的協助。二、事件發生後,被害移工可以怎麼做?(一)申訴或通報外籍勞工如果不幸遭到雇主性侵害,可以立即向以下窗口求助:1.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撥打113保護專線24小時免付費,並提供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等5種語言的通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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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匯款的困境與法律問題根據勞動部的統計,截至2024年8月底來臺就業的外籍勞工有將近80萬人,以越南、印尼、菲律賓及泰國為大宗,大家來臺就業原因不外乎為了較高的薪資,並供應原生國親友的生活。雖然如此,受制於語言、背景文化或是使用成本,我們並不常見移工朋友到銀行匯款,取而代之的是代結匯、仲介、雜貨店等業者成為移工朋友跨境匯款的主要管道,導致地下金融蓬勃發展。儘管目前法律只處罰辦理地下匯兌的業者,不處罰使用地下匯兌的移工,但面對毫無保障的非法匯兌,外籍移工也可能因此承受遭詐騙、匯兌的款項被侵吞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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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關係如何結束?勞動關係的開始需要勇氣,結束需要智慧。而勞動關係的終止,可以各從勞、資雙方的立場來看。(一)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情況由雇主提出的終止又分兩類情況,一類俗稱資遣(法律上叫做經濟性解僱),是指資方因為某些原因所以無法繼續聘僱員工,員工本身並沒有犯錯的情況;另一類俗稱開除(法律上叫做懲戒性解僱),屬於勞工有重大違約的情況,必須是員工的行為導致資方沒有其他手段處置員工,只有開除員工一途時,才可以開除員工。(二)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的情況至於從勞工立場出發,也有「自請離職」,以及面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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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移工護照、居留證的保管與換發?資料來源:黃姿華/繪圖:Yen一、雇主或仲介是否得代為保管外籍勞工的護照居留證?(見圖1)許多雇主都聽說,「保管外勞的護照居留證,外勞就不會逃跑」,進而擅自「保管」外籍勞工之護照、居留證。護照和居留證都是外籍勞工重要私人證件,須由本人自行持有,雇主拒絕歸還,已經觸犯法律的規定,勞工局可開罰6萬元至30萬元,勞動部亦可依此兩年內不讓雇主繼續聘僱外籍勞工。仲介公司受外籍勞工委託代辦居留證時,也需要用到護照正本,通常的時間點落在外籍勞工剛入境、換雇主、換護照或續聘階段,由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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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保險的目的依勞工保險條例(下稱「勞保條例」)第1條,勞工保險(下稱「勞保」)是為了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大法官也多次提及,國家對於勞工因其生活及職業可能遭受的損害,應該建立共同分擔風險的社會保險制度,以實現中華民國憲法第153條第1項、第155條前段以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所定保護勞工、實施社會保險的社會安全措施,讓勞工在事故發生時可以儘速獲得保險給付,以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簡單地說,勞保是勞工面臨傷病、失能、年邁無法工作,甚或是不幸往生等人生重大事件時,提供經濟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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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僱外籍勞工是否一定必須經過仲介?雇主聘僱藍領外國人是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聘僱漁工、家庭幫傭或看護、製造業工人或養護機構看護工等。依據同條規定,勞動部訂有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並規定勞雇雙方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 換言之,政府僅限制聘僱項目、並審查聘僱資格,沒有強制規定勞雇雙方必定經過仲介公司辦理聘僱程序,雇主也可以自己直接聘雇外籍勞工。惟因目前聘僱外國人相關程序繁瑣,所以雇主大多委任仲介公司代辦流程及提供翻譯服務(圖1)。圖1雇主請仲介聘僱外籍勞工時,三方法律關係資料來源:作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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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與「育」是社會延續的重要基礎,但對承擔生育的女性及其家庭而言,往往也是個不小的負擔,尤其是職業女性的工作與生活規劃,都必須隨著生育一併調整,工作與家庭蠟燭兩頭燒,更是常見的處境。我們的法律面對這樣的情形,有什麼樣的友善措施呢?(見圖1)圖1友善生育措施有哪些?資料來源:梁芷榕/繪圖:Yen一、我國有關友善生育的法定措施,規定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4章,不只一般私部門勞工受到保障,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與軍職人員同樣享有這些法定的權利。更值得一提的是,友善生育措施不只是「女性」的事,男性勞工同樣有相應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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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留職停薪?從文字上來看,是指「(勞工)保留職務而(雇主)停止付薪」,也就是勞工暫時不用提供勞務,雇主也不用給付薪資,但勞雇雙方間的勞動契約關係並未消滅,只是暫時停止的一種狀態。二、留職停薪的分類留職停薪依照勞工申請的原因,可以分為育嬰留職停薪(也稱育嬰假)與一般留職停薪。(見圖1)圖1留職停薪學問大,不同類型比一比資料來源:康立賢/繪圖:Yen(一)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1項所明文規定的,只要勞工符合任職滿6個月以上、在子女滿3歲前,均可申請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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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律上如何規定生理假?資料來源:謝宜霓/繪圖:Yen一、與生理假有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薪水應該怎麼計算?(見圖1)勞動基準法於1984年制定,當時並未針對生理假的部分特別規定,直到2002年制定了兩性工作平等法(後已於2008年正式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後,生理假一詞才正式出現於法律條文中。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的規定,女性勞工每個月得請1日生理假,一年最多可請12日,但假設一年請生理假的日數超過3日,超過的部分就會納入一年30天的病假中一併計算,而生理假的薪資依法規定應減半發給。不過如果一年內已經請了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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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職業工會職業工會,顧名思義是一種「結合相關職業技能勞工的工會」,依據工會法規定,職業工會以縣市、職業為一個單位,一個縣市僅能有一個同種職業工會,例如若已有新北市護理師工會,則新北市不能再成立一個護理師工會。只要具備勞工身分,即可加入相應的職業工會,而目前教師可以組織並加入工會,只有軍火業勞工、軍人與其他公務員不得成立與加入工會。職業工會與一般民眾生活相當貼近,在臺灣有許多人加入職業工會,會員數量龐大,但是許多人加入職業工會主要不是為了跟資方有對等談判爭取勞動條件的力量,而是為了方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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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官助理是什麼?資料來源:楊孝文/繪圖:Yen一、法官助理的工作內容(見圖1)依照法院組織法第12、34、51條規定,各級法院在必要時,可以設置法官助理,工作內容是依照法官的命令,辦理訴訟案件程序審查、法律問題分析、資料蒐集等事務。而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更具體說明了法官助理的日常庶務,包含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整理兩造當事人提出的主張與證據、校對判決書、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電子卷證,以及其他法官交辦的事項。除了上列職務外,由於現行實務通譯人員遇缺不補,而通譯人員又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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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雖然A是兼職的工讀生(勞動法令的「部分工時勞工」),但只要是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必須強制投保的單位,雇主都要在勞工到職日幫他們投保勞保;此外,也要幫A提繳勞退,X服飾店的做法合法正確。其次,如果Y餐廳也是強制投保或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單位,同樣必須幫A辦理勞保、勞退才合法。此外,A在Y餐廳也投勞保,也有普通事故保險給付合併計算,以及職災認定等保障!究竟法律如何規定,以下接著說明。一、第2份兼差工作也要加保勞保嗎?是的。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只要雇主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各個雇主都一定要分別幫勞工投保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