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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女可以繼承遺產嗎?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私生子女也有繼承權?
一、D為「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指生父與生母在沒有婚姻關係下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對親生父母是否有繼承權利?不能一概而論。(一)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間法律規定,不論生母與生父有無婚姻關係,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一律視為婚生關係,非婚生子女對生母有當然繼承權利,例如D當然繼承C的遺產。(二)非婚生子女與生父之間此問題較複雜。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對生父的遺產,原則上並沒有繼承的權利,即便是經過DNA鑑定,鑑定結果確實有親子關係,也只是確認血緣關係的事實,並未發生繼承。如果要讓非婚生子女對生父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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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起民事訴訟,到底要向哪一個法院提起呢?
全臺各縣市幾乎都有法院,想提起民事訴訟到底要向哪間法院提起,是提告前要先瞭解的問題。以下簡單說明民事訴訟法中關於管轄的原則:(見圖1)圖1民事訴訟該要向哪個法院提起?——管轄的原則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以原就被」原則(普通管轄)與「特別管轄」(一)「以原就被」原則「以原就被」是指「以『原告』去遷就於『被告』」,換句話說,原告要提起訴訟,必須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告。這個基本原則也可以稱為「普通管轄」。採用這個原則的理由之一在於避免濫訴,同時避免被告因出庭應訴而疲於奔命。例如,原告與被告彼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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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法條文有變更,怎麼決定該適用舊條文或新條文?
因為法律會隨著社會的進步或轉變而有所修正,所以可能導致「行為時」的法律跟「行為後」的法律並不相同。例如,行為時的法律規定要(或不)處罰,但行為後,該法律則經過修法而改成不(或要)處罰,此時就會衍生出該如何適用法條的疑慮。簡單來說,就是「適用時點」的問題,究竟該適用「行為時」還是「行為後」的法律?一、什麼是「從舊從輕原則」?應該適用新法或舊法的規定?「從舊從輕原則」指的是:在犯罪「行為時」與「行為後」的法律發生不一致的情況下,原則上會先適用「行為時」的法律(從舊),例外在「行為後」的法律對行為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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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性交?什麼是猥褻?什麼是性騷擾?
一、什麼是「性交」?依據刑法第10條第5項,性交是指在非正當目的的情形下,例如:無正當醫療目的、未經他人同意,發生性侵入的行為,性侵入的類型有兩種:(一)以性器進入他人的性器(即陰莖進入陰道)、肛門(即陰莖進入肛門,俗稱為「肛交」)或口腔(即陰莖進入口腔,俗稱為「口交」),或使之接合。(二)以性器以外的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的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例如:以手指進入他人的性器、肛門,俗稱為「指交」、或以按摩棒、跳蛋、瓶身、或其他物品進入他人的性器、肛門,俗稱為「器交」,都是刑法上規範的性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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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的效力
婚前協議有沒有效,要看協議的內容是什麼。有些內容是法律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協議的,因此有效;其他法律沒有規定的內容,原則上也有效,但不能違反民法第72條「契約不能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限制。一、法律規定可由夫妻協議的內容(一)婚後的居住地點依照民法第1002條,夫妻的住所由夫妻共同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以聲請由法院決定。(二)夫妻財產制依照民法第1004條,夫妻可以自行選擇要用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作為財產分配制度。假如不特別約定,那就適用法定財產制,未來離婚時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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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費的違約金太高,能不能減輕?
圖1法律有規定信用卡的違約金上限嗎?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使用信用卡進行消費,如果沒有依照約定的期限、金額繳款,有可能需要負擔另一筆違約金(也稱作「滯納金」)。(見圖1)一、不得濫收違約金過去我國信用卡契約未受管控時,債務人除了本金、利息以外,逾期尚須支付高額違約金承擔鉅額債務。現在依照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8條,如果持卡人沒有在約定繳款日截止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發卡機構應依照主管機關的規定收取違約金,不得濫收。對此,我國信用卡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函釋規定,發卡機構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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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還不起怎麼辦?(五)什麼是清算程序?
之前已經在《卡債還不起怎麼辦?(一)簡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大致解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消債條例)的作用、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以及什麼是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本文以下再特別針對清算的部分,以系列文章的方式闡述解說。一、什麼是清算?消債條例的「清算」,是除了保留債務人生活或工作所必須的財產,其他財產均由法院變現,分配給債權人。清算完畢後,再由法院決定還沒清償的債務能不能一筆勾銷。清算程序是當您的每月收入不敷必要支出,或您因故(比如已年邁或因病經醫生診斷屬實無法工作)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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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可以告對方「精神賠償」?
精神賠償(又稱慰撫金、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是指雖然當事人不是受到具體的財物損失,仍可向對方請求負擔相當金額的賠償。可請求精神賠償的情況主要規定於民法當中,包含:致人於死的親屬精神賠償、侵害人格權的精神賠償、因婚姻、婚約消滅的精神賠償。(見圖1)圖1常見可請求精神賠償的情況?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 一、親屬死亡的精神賠償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一定的金額。例如殺人案件中,被害人的父母親可依本條請求精神賠償。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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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受照護者的家屬失聯,扶養費應該由誰負擔?長照機構可以單方終止契約嗎?
長照機構受照護者的家屬失聯問題,可以由兩個面向切入討論:(見圖1) 圖1長照機構受照護者家屬失聯時......資料來源:鄧湘全/繪圖:Yen一、扶養費用應由誰負擔?拖欠時,如何處理?(一)扶養費用之分擔1.子女民法第1114條第1款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因此子女對父母負有扶養義務。再依民法第11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子女對父母是第一順位的扶養義務人。那如果有多位子女時,子女之間如何分擔扶養義務?民法第1115條第3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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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的受照護者拒絕進食,家屬與機構兩方應如何處理?可以尊重受照護者意願,不強迫灌食嗎?
年長者可能出現拒絕進食的情形。尤其是長照機構的入住者,或是失智症的患者,可能因為機構環境適應不良或是心理上難以知悉的因素,而拒絕進食,導致營養不良、身體機能退化,危及健康甚至死亡。在這樣的情形,家屬、長期照護機構兩方應如何處理、應對?(見圖1)圖1在長照機構裡受照護的人,如果拒絕吃東西,該怎麼辦?d資料來源:潘佳苡/繪圖:Yen一、家屬與機構應充分溝通(一)理解失智年長者拒絕進食的原因拒絕進食的問題在失智年長者身上尤其嚴重,且我們很難與失智年長者溝通,無法了解為何不願進食。但是家屬、機構仍應有耐心、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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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友善生育措施?包括哪些?
「生」與「育」是社會延續的重要基礎,但對承擔生育的女性及其家庭而言,往往也是個不小的負擔,尤其是職業女性的工作與生活規劃,都必須隨著生育一併調整,工作與家庭蠟燭兩頭燒,更是常見的處境。我們的法律面對這樣的情形,有什麼樣的友善措施呢?(見圖1)圖1友善生育措施有哪些?資料來源:梁芷榕/繪圖:Yen一、我國有關友善生育的法定措施,規定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4章,不只一般私部門勞工受到保障,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與軍職人員同樣享有這些法定的權利。更值得一提的是,友善生育措施不只是「女性」的事,男性勞工同樣有相應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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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序號標籤後貼在機器設備上,將10年老機器充當新品出售,犯了什麼罪?
圖1偽造序號標籤貼在機器,把舊機充當新品出售,犯什麼罪?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見圖1)(一)序號標籤為刑法所稱之準私文書本例中,醫療機器設備序號標籤之內容,是用來確認醫療機器設備之產品代碼、製造年、該年度第幾日所製造、製造當天批次單元號碼(用以證明確實為原廠所製及製造日期),並由原廠負相關法律權利義務。可知序號標籤表示設備證明屬於原廠的用意,屬於刑法的準私文書。(二)偽造私文書罪無製作權的製作人假借他人名義,製作在外形上足以使人認為是出自作成名義人之私文書。又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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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幫高調?主管或人資公布確診傳染病員工的姓名,有法律責任嗎?
一、確診法定傳染病的病患姓名等資料原則上應予保密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傳染病病人的姓名、病歷及病史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例如近年傳出疫情的登革熱、猴痘等傳染病的確診者,他們的資料就應該被保密。而如新冠肺炎於案例發生當時已是政府公告的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所以新冠肺炎確診者的姓名等資料是不可以任意洩漏的,只有例外為了避免疫情擴散而有必要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才可依照當時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布確診者的姓名等個人資料。二、洩漏確診者姓名的法律責任洩漏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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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最低限度——特留分
一、特留分是什麼(一)特留分的意思與目的所謂的特留分是指,繼承開始時,遺產中應保留給繼承人的一部分,該部分是繼承人的應繼分乘上一定比例計算而來,可以說是最低限度的法定應繼分。遺囑自由處分主義雖然應予維持,但為了避免遺囑人生前將其財產大量贈與他人,又或是在遺囑中大量遺贈與他人,導致其繼承人反而需仰賴其他親屬的扶養,或是接受國家或社會的救濟,因此民法以特留分的制度,來限制遺囑人的遺囑自由處分權。(二)繼承人的特留分1.直系血親卑親屬及配偶(見圖1)被繼承人A與其配偶B育有三子C、D、E,而當A死亡後,其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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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保險?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有什麼不同?(上)
一、保險的概念人的一生中總會碰上一些疾病、意外或天災,而這些突發時刻,往往就是重擊我們荷包的時候,例如:要支付龐大醫藥費或賠償金等等。因此,為避免突然遭遇困難時無法因應,便發展出了保險制度。而所謂保險其實就類似「分散風險」的概念,正因為大家都有可能面臨特定風險(例如:車禍、癌症等),所以為了降低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害,我們可以選擇與他人一起支付一定金額作為保險基金,當其中有人遭遇保險事故時,就由這筆共同累積的錢來填補他的損失(圖1)。圖1分散風險示意圖資料來源:作者自繪舉例來說,沒有任何保險與存款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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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保險?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有什麼不同?(下)
在系列文章(上)篇先說明了保險的概念、種類,本篇將繼續說明怎麼樣才能投保,以及保單上所指的各種「人」倒底是誰。一、怎麼樣才能有效投保?(一)什麼是「保險利益」?所謂「保險利益」是指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利害關係」。舉例來說,X買了一台新車,如果新車被偷,有損失的人是X,所以X對新車有投保竊盜險的保險利益,但新車被偷不會對隔壁鄰居Y產生損失,所以Y對新車沒有保險利益。(二)沒有「保險利益」就不能投保,就算投保也會無效依照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要「有」保險利益才能進行投保;而不論是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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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判決是什麼?一般民眾可以怎麼查詢呢?
本文將簡易說明2個部分:一是大法官解釋和憲法法庭判決是什麼,二是一般人要如何查詢大法官解釋和憲法法庭判決。一、大法官解釋和憲法判決是什麼?我國司法院大法官(下稱大法官)依據憲法第78條、第171條第2項,與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有解釋憲法的權限,藉由審查法律及命令等是否違憲的方式,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大法官如何具體行使釋憲權、審查違憲呢?過去是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下稱大審法)做成大法官解釋,直到2019年1月4日公布將大審法改為憲法訴訟法,並在2022年1月4日施行。修法是因為過去以會議形式的大法官解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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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朋友體罰、虐待、不當管教,幼兒園和老師會有什麼法律責任?(上)
在傳統的思維底下,會認為體罰能夠「鞭策」小孩、改善缺失,是合理的管教方式,但這其實是嚴重錯誤的!體罰不僅會造成小孩的身體受傷,透過「侮辱」的方式給予小孩責罰,也對小孩的身心自主與人格發展帶來不良的影響。因此,教育基本法於2006年修法後,已經明文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聯合國在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ontheRightsoftheChild,CRC),當中規定應該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兒童在受到照顧時,不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傷害或虐待、疏忽或疏失、不當對待或剝削。而我國在2014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施行,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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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
一、什麼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其實是一種對於親密對象的權力控制關係,具有許多不同的態樣,除了較常見的肢體暴力、虐待以外,對於心理上所施加的精神暴力、口語虐待,或採取經濟控制、隔離社群等方式也都是家庭暴力常見的型態,且家庭暴力並不以反覆、長期發生為必要,即便只出現過一次也可能成立。很多人錯誤地認為只有低社經地位、低教育程度、低收入者較易成為家暴事件的高危險群,但其實每個人,無論性別、國籍、年齡、職業等都有可能成為家庭暴力下的受害者,而實際上在處理家暴案件時,許多個案的當事人都有高收入、高學歷以及穩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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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不動產的時效取得?長期占有其他人的土地或房屋,會直接成為該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權人嗎?
一、什麼是「時效取得」?時效取得制度,指原本無權占有的人,以行使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例如地上權)的意思,長時間占有他人之物後,取得可向地政機關登記為權利人的請求權,經地政機關審查核准後,就成為所有權人或其他物權人(例如地上權人)。二、時效取得之目的民法設有「時效取得」規定,目的在:(一)保護法律關係安定性、維持社會秩序:對持續已久的事實狀態(占有土地11年)加以承認。(二)促進物盡其用:該物對長期不行使權利人可能以不重要,但對現行使用人可能事關重要。三、法律如何規範時效取得不動產之所有權?法律上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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