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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每年因車禍死亡人數為3,000人上下;輕重傷人數則將近50萬人之譜,對社會造成非常龐大的損失,而多數車禍案件,其實都是源自於對路權規定的不瞭解或者疏於遵守。本文先介紹路權的相關內涵,下一篇則說明路權與肇事責任歸屬的關係,並解析案例。一、什麼是路權?路權,從文義上拆解,可以理解為「使用道路的權利」,但在多數的法院判決中,路權指的其實是「使用道路的先後順序」。也就是說,其實「路權」的用語,本身就包含了「優先順序」的判斷,「擁有路權」指的其實不只是「擁有使用道路的權利」,還蘊含了「擁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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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到有人說:我被人告上法院,是不是都要看法官自由心證啊,遇到好法官我就會無罪,遇到恐龍法官我就完了。「自由心證」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個貶義詞。它聽起來像是法官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惡隨意判斷事情,每個進入審判系統案件的結果,都像是俄羅斯輪盤,法官可以隨機、恣意地做決定。但,真的是這樣嗎?一、自由心證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1項:「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在所有司法案件,關於事實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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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駕會觸犯刑法中的醉態駕駛罪,喝醉可能讓人失去正常判斷力而成為無責任能力,無責任能力在刑法上可減免刑罰,為防止有人藉此規避刑罰,因此特別規定若酒醉是自己造成的就不能免責,稱為原因自由行為。以下是酒駕的判斷標準:(見圖1)圖1關於酒駕要知道的是.....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把車開到停車格也算駕駛,若只是坐在車裡聊天休息則不算,動力交通工具包含汽機車、電動腳踏車,不含一般的腳踏車。(二)吐氣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只要酒測達到取締濃度就認為對用路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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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在外租屋,保管、修繕房屋由誰負責?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租屋的保管責任(見圖1)在外租屋,房客對房屋有保管的義務,如果因為沒依照通常或約定的方法使用,使得房屋毀損時,就必須賠償房東的損害,舉例如下:(一)房客在颱風期間沒有清掃陽台的樹葉、石頭等,影響陽台排水進而使室內淹水,家具損壞。(二)房客未經房東同意將租屋裡的電器、家具搬走。(三)不當使用延長線造成火災(有重大過失時)。(四)承租廠房,電焊時卻沒未採取防護措施或移除易燃物,使火花噴濺造成火災。二、租屋的修繕責任(一)原則由房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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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寓大廈的頂樓平台跟樓梯間,到底歸誰管?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頂樓平臺與樓梯間屬於誰?(見圖1)在討論這個問題前,必須先搞清楚「頂樓平台」及「樓梯間」到底是誰的。法律上認為頂樓平台作為火災的避難場,同時還放置避雷針、共同天線等公共之物,而樓梯間作為逃生、通行道路,不能讓一個人專有,是全體住戶共有,屬於共有部分。二、共有部分的使用,要符合原本使用目的要針對共有部分使用收益,須經全體住戶同意,但如果住戶們有分管協議或約定專由某個人使用,那個人就可以獨占使用。如果沒有分管協議或約定專用,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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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賃關係中,房客造成的哪些損害,房東可以請求賠償?(見圖1)圖1房東可以要求房客賠償房屋的損害嗎?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不當使用房屋依照民法第432條規定,房客有善盡使用、保管房屋的責任。如果房客不依照契約約定、房屋性質而不當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毀損,就要負擔賠償責任。不當使用房屋,例如房客在居住過程導致屋內木質地板有水漬與尿漬、門板破裂、家具毀損,需要清潔與更新;又例如在颱風來襲期間,沒有清掃屋內陽台的堆積物,影響排水,導致室內淹水、家具與電器損壞等。二、失火依照民法第434條規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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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婚姻中的其中一方想要離婚,對方卻不願意時,法律提供了另一種管道——「裁判離婚」,也就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但並不是任何人都能請求,依民法第1052條可以請求裁判離婚的情況如下:一、重婚配偶還沒跟自己離婚又跟他人結婚。但必須在知道後6個月內或配偶重婚後2年內請求離婚,另外如果有事先同意或事後表示原諒配偶的行為就不能請求。二、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配偶自願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包括異性及同性。三、被虐待包含自己被配偶或配偶的直系親屬虐待,或是自己的直系親屬被配偶虐待的情況。虐待指身體及精神上不能忍受的痛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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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中的好聚好散,就是法律上的兩願離婚,又稱協議離婚,表示雙方都願意離婚,但離婚並不是二人口頭說了算,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才會發生離婚的效果:(見圖1)圖1離婚登記怎麼做才會生效?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兩願離婚的要件(一)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二)書面記載離婚協議、(三)至少二個證人簽名或蓋章(離婚的雙方必須在每個證人面前表示要離婚,證人的簽名才有用,不能只有單方去找證人表示要離婚)、(四)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裁判離婚也要登記)。以上要件缺一不可,而其中最關鍵的登記離婚,究竟要向哪個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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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營業秘密」?(見圖1) 圖1什麼是營業秘密?資料來源:黃蓮瑛、林禹萱/繪圖:Yen「營業秘密」是關於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的資訊,而且還要同時符合以下3個要件:(一)秘密性秘密性,是指秘密資訊的擁有者在主、客觀上認為這項資訊為秘密,且這項資訊必須是一般公眾與相關專業領域的人所不知道的。因此,如果是一種公開資訊(例如:可以透過網路查詢得知),或是業界相關人士都已經知道的資訊,就不屬於營業秘密。(二)經濟性經濟性,是指這個經過時間、勞力、成本投入所獲得的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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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如何認定「抄襲」?會侵害什麼權利?資料來源:黃蓮瑛、林禹萱/繪圖:Yen一、著作權法中有「抄襲」的概念嗎?(見圖1)所謂的「抄襲」,在著作權法中,主要是指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或「改作權」。(一)什麼是重製?「重製權」是著作人專有的權利之一,也是著作財產權中最基本且重要的權利。「重製」是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的重複製作;在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錄音或錄影,或是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也都算是重製。例如:複製他人著作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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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不自證己罪」?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不自證己罪指,任何人不得「被強迫」作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不自證己罪在現今社會是普遍賦予人民的權利,從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可見一斑,我國憲法雖無明文,但依據司法院釋字第384號及第392號解釋應可推知,我國亦肯認不自證己罪權利應受憲法保護,加上人民的陳述必須出於自由意志,而非受外力影響,且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人民沒有義務要證明自己無罪。如果是出於任意性的自白,並沒有違反不自證己罪,「被強迫」自白才是不自證己罪要禁止的。被告與證人都有不自證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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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審判中,上訴制度可以幫助被告防禦,如果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會造成被告不敢上訴,也就失去上訴保護被告的功能,於是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本文規定,被告上訴後法院不能比原本判的更重,稱為不利益變更禁止。(見圖1)圖1如果對於審判結果不服,被告想再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嗎?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時機(一)一審上訴二審由於刑事訴訟法第370條文字直接使用「第二審」,因此一般認為法條規定的不得重於「原審」指第一審法院。而如果是從第三審發回第二審更審,第二審可以判得比第三審重,因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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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處處存在風險,為了因應這些具有不確定性的風險,我們必須將風險轉嫁以避免無法或難以承受生活中的風險衝擊,也可以藉由風險轉嫁,進行資產分配並達到生活平衡,此時「保險商品」即派上了用場。而市面上的「保險商品」琳瑯滿目,有保護人身安全或健康的人身保險,也有進行資產分配與投資目的(即投資型保險),而前者又可以針對人身安全或健康風險發生的不同事由,區分成多種保險產品。本文將介紹健康保險與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傳統上以醫療支出為主要保障內容,在實務上常與傷害保險混合承保,而稱為醫療保險,但又有所不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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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賃關係中,契約當事人除了需要負擔租金,還可能需要負擔「押金」與「違約金」。一、租金是房客使用房屋的代價,租金的金額以及支付的時間點(例如月初、月末繳交租金)由雙方自行訂定,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原則上在契約當事人簽訂契約後,於租賃期限內即不可任意增減租金,除非符合下列任一情況:(一)雙方當事人皆同意,此時才可以增、減租金。(二)房屋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怪罪房客的事由,導致部分毀損,此時依照民法第435條,房客可以請求房東減少租金。 (三)如果租賃契約沒有租賃期限,房屋的價格有升、降時,雙方當事人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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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買到凶宅或海砂屋,屬於買賣物的瑕疵?一、物之瑕疵擔保簡介依照民法第354條第1項,賣家對於買家必須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賣家須要向買家擔保,出賣物不會滅失或出賣物不會減少價值。而賣家所負擔的擔保責任只持續到危險移轉時,而危險移轉通常來說是指交付時。所以,當交付後才產生瑕疵情形,賣家就不須要對該瑕疵負擔瑕疵擔保責任。而瑕疵擔保責任也不看瑕疵是否由賣家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只要交付前有瑕疵產生,賣家即應依照瑕疵擔保的規定負擔責任。簡單的說,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存在於物的缺點,也就是物欠缺依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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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威脅要將杜撰B違法的影片寄給公司,讓B沒工作的行為,可能觸犯恐嚇罪本案例中,A當面威脅B,要把自己在網路上杜撰影射B趁職務之便,違法竊取公司內部的資料納為己用的爆料影片,寄給B的公司,加害B的名譽、財產,令B心生恐懼,擔心即使是假訊息是不是也會造成公司誤解,讓B害怕被解僱、以後真的找不到工作,因此A的行為成立恐嚇罪。要注意恐嚇罪的成立在於,A不只是在網路上流傳影片,還有把威脅危害B名譽、財產的事告訴B,且讓B產生了畏懼的心理,A並不一定真的有加害的意思,更不須實施加害行為,只要有使B產生意志不自由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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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車子借給無照的人駕駛,出事車主要負責嗎?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刑事責任:車主B不用負擔刑事責任(見圖1)(一)開車的A成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如果A不是故意造成其他用路人的身體受傷,會因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超速駕駛,剎車不及撞傷前車的人,而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且依道交條例第86條第1項的規定,無照駕駛會加重其刑至1/2。若是不幸撞死人的話,駕駛會成立刑度更重的過失致死罪。(二)車主B會因為A撞傷人而被判刑嗎?1.B是A的過失傷害罪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嗎?在共同正犯的概念底下,B與A兩人必須要有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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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樣的行為是對公務員行賄?資料來源:黃蓮瑛、趙偉智/繪圖:Yen一、怎樣的行為會構成對公務員行賄罪?(見圖1)對公務員行賄罪,顧名思義就是因為「賄賂公務員」而構成犯罪,在貪污治罪條例中又區分為「違背職務行賄罪」及「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兩種類型。本文將就兩種類型、公務員在刑法中的定義,以及行賄的方式這些實務上常常遇到的問題,逐一解說。二、行賄類型:違背職務與不違背職務「違背職務行賄罪」是指提供好處給公務員,要求公務員做違背法律、規章等「不應為」的行為,例如:A廠商招待公營事業中辦理政府採購的人員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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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中在家勞動貢獻,在法律上是否受有評價?前些日子,日劇《月薪嬌妻》在臺灣掀起熱潮,劇中主角森山美栗擔任津崎平匡的家事服務人員,簽定形式上的結婚契約並實質受薪。雖然是愛情喜劇中假結婚的老梗重彈,卻也毫不馬虎地正面探討在家勞動所創造的經濟價值。其實,我國法律也未忽視婚姻中一方在家的勞動貢獻,1985年所增訂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就是為了彰顯婚姻中經濟弱勢一方,付出的家務、教養子女等婚姻協力貢獻。但該制度的保障只適用於因為協議、裁判離婚或是配偶死亡等婚姻財產制關係消滅的情況。在婚姻存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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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同人誌?「同人」一詞,源自於日語「どうじん/Dōjin」,指一群有相同愛好的人,同人文化的內容包含角色扮演(Cosplay)、創作與販售同人誌等。同人誌(日語「同人誌/どうじんし/Dōjinshi」)是指同人作出的書刊或圖畫。假設相同的興趣是某一部漫畫,同人會藉由這部漫畫的角色、劇情、世界觀設定等來作出同人誌。以下只針對「使用別人已經創作出的角色、劇情、世界觀設定,另外作出同人誌」會不會侵害原著作人的著作權進行討論,並且以原著作是漫畫、原著作人是漫畫家(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都由漫畫家自己享有)來舉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