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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活動近年來日漸盛行,但同時登山活動也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因而常常是以組成登山團隊以求互相照應的方式進行。一般來說,登山團隊的組成方式有團隊成員長期配合的社團或其他固定隊伍;也有透過網路揪團,與彼此本來不相識的人臨時組成的「自組隊」;或是由登山社、登山團體收費辦理的「商業隊」。而不論是哪個類型的登山團隊,成員通常會由嚮導、領隊、隊員等人構成,彼此互相合作以求順利完成計畫的登山行程,至於當有隊員發生意外受傷或死亡時,團隊成員是否會有刑事責任,則必須考慮以下幾點。(見圖1)圖1山難發生,登山團的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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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和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或拍攝、流通性影像,有什麼法律問題?資料來源:林哲辰/繪圖:Yen一、未成年人合意發生性行為,是違法的嗎?依目前刑法規定,即使是雙方合意,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都還是違法的,最重可能會處10年的有期徒刑,但如果行為人是未成年人,則可適用「兩小無猜條款」,減輕或免除刑責。以本案來說,會因為A和B的年紀差異,有以下幾種可能:(一)A、B皆未滿16歲A和B各自成立犯罪,但同時適用兩小無猜條款而可以減輕或免除刑責。(二)A、B僅有一人未滿16歲滿16歲之人成立犯罪,但適用兩小無猜條款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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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著作指的是實際完成著作的人(受聘人)在他人(出資人)資金挹注下所獨力完成的著作,與完成著作者跟他人間具有僱傭關係的職務著作,或多數人共同完成的共同著作,有所不同。例如屋主出錢請室內設計師完成的室內設計稿,或新人聘請攝影師完成的婚紗照等,都可能是這裡指的出資著作。因為出資著作中受聘人原則上對於完成著作的方式有相當自主性,不像職務著作般是受到雇主指揮監督下完成,且受聘人對於所完成的著作可能有再為重製或改作的需求,所以著作權法對這種著作設計不同的著作權歸屬模式,以平衡出資人與受聘人間的權益。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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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總額300億元、估計50萬戶受惠的租金補貼專案於2022年7月1日起至8月底開放申請。為了提升房屋所有權人將未使用的住宅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意願,政府也對房東釋出利多,只要願意將房屋出租給領有政府租金補貼者,房東即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稅賦優惠。究竟成為「公益出租人」有什麼具體好處?需要特別注意什麼嗎?一、公益出租人享有的三大稅賦優惠(見圖1)圖1公益出租人的三大稅賦優惠資料來源:李琬鈴/繪圖:Yen(一)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最高1萬5千元的租賃所得免稅額依住宅法第15條規定,將房屋出租給領有政府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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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篇文章中有提到,關於聲請大法官解釋的規定,以前都是明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以下簡稱大審法),不過該法已經在2019年1月4日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95條,並自公布後3年施行,因此,2022年1月4日以後就要改稱為「憲法訴訟法」。而上篇文章也介紹了現行大審法的規定,本篇以下則將介紹新法「憲法訴訟法」的內容。憲法訴訟法將大審法所規定的架構重新調整,也就是把大審法原本所定的「解釋案件之審理」,重新分為:「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以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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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的法院,應該主動職權調查被告能否有效的參與審判與接受審判,亦即被告是否具有在「審判程序中」為自己辯護,進而保護自己利益的能力,這樣的能力稱為「就審能力」(又叫作受審能力)。如果法院認為被告不具備就審能力,那麼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1項或第2項的規定,法院應停止審判。而判斷被告有沒有就審能力,主要有「心神喪失」、「因疾病不能到庭」兩種原因,以下分別介紹。一、心神喪失關於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1項的「心神喪失」,過去刑法上行為人責任能力有無的判斷曾經同樣以「心神喪失」作為標準,但是因為這個用詞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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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就是民眾在發生紛爭時,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委員的協調下,互相讓步,尋求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解決問題的方案。一、調解的途徑有兩種在現行法上,調解可以依照為協助當事人解決紛爭的機關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法院的調解,第二種是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會有兩種機構提供民眾進行調解程序的目的,在於促進當事人和諧且有效解決紛爭,無須透過法院以較繁瑣的訴訟程序處理,達到減少法院案件量的負擔,並使民眾得以多元接觸並使用調解程序來解決爭議。(一)法院調解第一種是在法院的調解,是依照民事訴訟法調解的規定,再視案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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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店家的商品或服務發表言論,可能觸法嗎?憲法第11條規定,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然而,人的言論自由並不是無限上綱、不受控管,仍然可以用法律加以限制。對於已經侵害私人名譽丶信用(商譽)及人格的言論,不受到言論自由保障,發表言論的人須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丶第310條(誹謗罪)丶第313條(妨害信用罪)等妨害名譽罪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在網路上的言論,無論是以留言丶星等點評;或拍攝影片表達商品使用心得或享受服務的感想,放到如Youtube等平臺上,都可能因不適當的言語,而觸犯公然侮辱罪丶誹謗罪丶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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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有人將「工會」與「公會」混為一談,兩者字音雖同,意義卻截然不同,在勞資關係中甚至是相對的概念。其實,兩者可從法律層面簡單區分,「工會」是依工會法所組成的團體;而「公會」則是依工、商、自由職業等相關法令所組成的團體。一、這兩種組織分別由誰組成?工會與公會都屬於人民團體法中的「職業團體」(見圖1)。職業團體是由同一行業的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從業人員所組成的團體,具有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圖1各種常見的人民團體類型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依據內政部統計分類,職業團體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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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是什麼?誰可以申請?處理法律爭議不僅需要時間,也需要費用。為了避免讓金錢成為人民與訴訟權之間的高牆,我國政府設立了「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人民法律上的服務,其中一個服務就是「法律扶助」。一、法律扶助可以提供什麼幫助?依照法律扶助法第4條,舉凡打官司、調解、和解到契約撰寫、法律諮詢,都是法律扶助可以幫忙的項目。而法律扶助也不侷限於特定法律領域,因此財產糾紛、親子糾紛或是刑事爭議,也都是法律扶助可以提供服務的領域。舉例來說,A受到配偶的家庭暴力,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想要訴請離婚,但自己是職業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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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找律師,已經在上篇討論,本篇將介紹找律師、法律諮詢的管道。一、尋求法律諮詢的管道?目前有提供法律諮詢的單位不少,可以從以下管道尋求法律協助:(見圖1)圖1有哪些法律諮詢管道?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律師事務所民眾可以前往律師事務所向執業律師諮詢法律問題,甚至進一步委任律師辦理相關業務。不過通常要先跟事務所連絡、預約,突然跑去,可能會因為律師去開庭等原因撲空。(二)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方設有法律扶助基金會,除了提供法律諮詢,對於低收入、中低收入等經濟條件不好的民眾,或符合其他特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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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事人適格的意義所謂當事人適格,又稱訴訟實施權,是指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論是原告或被告,就具體的民事訴訟,可以用他自己的名義來當原告或被告的一種資格。二、不同訴訟型態的當事人適格民事訴訟的型態有三種,分別為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及形成之訴。因此,當事人適格也因這三種訴訟型態而有所不同。(一)給付之訴應以主張有民事給付請求權的人為原告,根據原告主張,有民事給付義務的人為被告。例如E對F有一筆貨款債權100萬,E以自己的名義向F請求給付,因此原告E及被告F在這個給付之訴中,都具有當事人適格。(二)確認之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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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生活中都可能遇到加入工會的邀請,也時常看到許多職業工會辦公室的招牌。這時肯定會有的疑問是:工會要繳會費,我加入了有什麼好處呢?首先要提醒大家,此「工」會非彼「公」會,後者是由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規定的雇主或是自由職業者所組成,通常是由資方跟獨立執業者組成,而前者才是大家想像中團結勞工,跟雇主談判協商的團體,大家可別走錯棚入錯會囉!一、加入工會有什麼好處?(一)投保勞健保想到工會,大家想到的第一個功能,應該就是可以投保勞工保險(簡稱勞保)、健保;有些工會除了讓會員投保外沒有其他功能,因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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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法的地下匯兌是什麼?所謂的匯兌業務,也就是沒有使用現金,而幫客戶辦理客戶與其他人之間款項收付的意思。在銀行法裡面明確規定,如果並非銀行而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刑事責任最低3年起跳,並且可以處罰1000萬元以上的罰金,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銀行業是一項需要經過政府層層嚴格把關的行業,除了可以避免地下業者非法吸金潛逃、清洗不明來源的犯罪所得外,政府的控管也可讓每位在銀行存錢的社會大眾,都能夠受到完善的保障,因此銀行以外業者非法的「地下匯兌」行為是被政府嚴格禁止的。二、市面上常見的「支付寶代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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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通姦罪,沒有想像中容易(一)刑法與民法,標準大不同1.刑法通姦罪的成立要件在過去的法院實務中,其實構成通姦罪的條件非常嚴格,限定在男女性器官接合的情況。縱使是符合目前刑法的「性交」定義,有性器官、肛門或口腔的接觸,但只要沒有男女性器官接合,就不符合「通姦」的要件。舉例來說,外遇配偶單純與第三者傳送帶有性要約的簡訊、用交友軟體在網路視訊中談論性事、一起洗鴛鴦浴,甚至是口交或肛交這類符合刑法「性交」定義的行為,都不會成立通姦罪。2.民法侵害配偶權的成立要件相較於刑法對於通姦的判斷非常嚴格,民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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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贍養費,依照民法第1057條規定,是指因離婚而陷入生活困難時,可以跟對方要的一筆費用,用來維持自己離婚以後的生活。請求贍養費的條件是:(見圖1)圖1什麼時候可以請求贍養費?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裁判離婚時才能跟對方要贍養費只有在裁判離婚時才可以跟對方要,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話就不能要。例如A、B你情我願離婚,一旦雙方談好離婚協議、辦妥離婚登記以後,A、B都不能再向對方索取贍養費。假如A、B對於離婚的條件談不攏,決定打官司離婚,那麼A、B就可以在訴訟中一併向對方索取贍養費。(二)生活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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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學生及他的家庭,可能會因為一場意外事故造成龐大的經濟負擔,或因為突來的疾病而中斷學業,因此過去政府就已經依據法律的授權頒訂辦法,實施學生團體保險政策(下稱:學保)。但過去的學保制度依照相關辦法,是招標委託保險公司在商業保險的架構下運作。因為承保條件比較寬鬆,理賠率又高,造成保費收入不足以支付理賠金額,民間保險公司承接辦理的意願低落;再加上各級學校散落在不同縣市,保險公司也因此需要比較多的服務據點,才能夠滿足服務需求與理賠事宜,因此有能力承作的保險公司並不多。為了改善這些問題,我國透過制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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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文章《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是什麼?和服務證明書有什麼不同?雇主不提供會有什麼罰則嗎?》中,我們對於「服務證明書」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應該有了基本的觀念,而如果雇主不願意提供服務證明書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勞工時,勞工該怎麼辦呢?一、檢舉、調解、提告比一比萬一雇主就是不願意提供服務證明書或非自願離職證明呢?以下簡介幾種勞工可以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檢舉、調解及訴訟(表1)。表1:申訴檢舉、調解及訴訟的比較表 申訴檢舉調解訴訟法令依據A.勞動檢查法§33B.勞動基準法§74A.勞資爭議處理法§9B.鄉鎮市調解條例C.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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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旅遊資訊取得更為容易,但是面對旅行團五花八門的廣告,跟團旅遊要如何玩得愉快又有保證?筆者列了5個跟團旅遊常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定,講解並舉相關例子說明。(見圖1)圖1跟團旅遊,旅客與旅遊業者的權利義務有哪些?資料來源:游進發/繪圖:Yen一、旅客的變更權——旅遊開始前改由第三人參加旅遊依民法第514條之4第1項規定,在旅遊開始之前,旅客不能參加,可以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例如旅行社)沒有正當理由,不可以拒絕。旅遊營業人的「正當理由」,包括不符合法令規定或有不適於旅遊等情形,例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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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網購消費者有七日鑑賞期,但代購者通常都會先聲明他們不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這種聲明是否有理由呢?(見圖1)圖1網路上請人代購,適用七日鑑賞期嗎?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代購者屬於企業經營者,有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既然是規定在消保法,首先就要看代購者有沒有受到消保法的拘束、是否屬於消保法規定的「企業經營者」?企業經營者規定在消保法第2條,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而網路購物業者透過網頁、社交軟體或部落格販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