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在討論什麼是「誤想防衛」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正當防衛」的意思。一、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指「行為人在受到不法人力侵害行為的當下,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的意思,而實行防衛行為」。因為行為人是先遭遇侵害才進行反擊,所以刑法對此原則上不予處罰。但要成立正當防衛必須「同時」符合以下3個要件:(一)存在緊急防衛情狀所謂「防衛情狀」是指「『現在』所發生的『不法』『人力』侵害」。1.限於「現在」例如:搶匪現在正在拉扯自己的包包、歹徒為綁架而架住自己脖子。這些都屬於「現在」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若為過去已發生或未來(...
文章
圖1逼車是犯罪嗎?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妨害公眾往來罪的基本概念(見圖1)首先,在這個案例中,A對B逼車的行為,很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185條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以下簡稱「本罪」)。本罪是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的一項罪名,分類上屬於具體危險犯,也就是造成交通往來的危險,就可能會觸法。不過關於怎麼樣會成立本罪,它的要件又是什麼?我們可以先來看法條的規定內容:「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A在道路上阻擋B前進,這...
文章
「可以跟我說聲加油嗎?」在車站附近或街頭,有時會見到一些背著手提袋,或用手捧著一些「愛心筆」、「愛心皮夾」的年輕人,不斷物色路人並主動上前搭話,聲稱自己需要幫助,要求路人花錢支持創作或拯救古蹟,一支可能原本只賣20元的筆,在他們手中就要價幾百元。但如此的行為可能已經造成他人的困擾,甚至可說是「強迫推銷」,這在法律上會有哪些問題?遇到的時候該怎麼辦呢?(見圖1) 圖1強迫推銷愛心筆可能構成什麼罪?資料來源:黃博聖/繪圖:Yen一、販賣者可能構成強制罪(一)強制罪的概念依照刑法第304條有關強制罪的規定,若對他...
文章
一、遇到車禍時,應該留在現場並報警處理(見圖1)圖1車禍後該怎麼辦?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直接離去可能構成肇事逃逸不幸在路上發生車禍了,該怎麼辦呢?首先,只要發生車禍,請一定要留在現場並且打電話請求警察到場協助,因為法律上是禁止發生事故後離開現場的。尤其事故現場如果有人傷亡,刑法要求發生車禍的雙方駕駛,不論當下有無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確認完才可以離開,若直接離去就可能背上刑事責任!(二)等警察到場初步判斷責任,並製作初判表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會觀察事...
文章
圖1交保等於無罪嗎?交保金額怎麼決定?資料來源:王劭農/繪圖:Yen、侯懿純一、什麼是交保?(見圖1)新聞上常看到的「交保」,在法律用語上叫「具保」。當有犯罪發生,會經過檢調偵辦、法院審理、上訴等一系列程序,到最終確定判決需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為了確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下皆以被告簡稱)參與刑事訴訟程序,以及檢調對證據的保全,檢察官或法官在考量案情輕重、是否有串證、湮滅證據、逃亡的可能性後,可以命被告具保免予羈押,可能的情形有以下兩種:(一)檢察官認為可以具保免予羈押如果檢察官認定被告犯嫌重大,且有逃...
文章
一、構成要件:教唆行為和雙重教唆故意教唆犯又稱造意犯,也就是「讓他人產生犯罪決意」的人。其實教唆就是一般常聽到的「慫恿」,只不過在刑法上稱為「教唆行為」,但並不是只要單純的教唆行為即可成立教唆犯,還必須要教唆的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雙重教唆故意」,也就是「對於教唆行為的故意(喚起他人犯意)」與「對於他人從事特定犯罪的故意(教唆他人為特定且既遂的犯罪)」。至於什麼情況會「不構成」教唆呢?(一)欠缺「對於教唆行為的故意」例如案例二中的D只是為敷衍行事而隨口叫C去毆打老闆,並不是真的想要C去傷害人,就屬於欠...
文章
圖1竄改食物有效期限,會觸犯什麼罪?資料來源:張靜如/繪圖:Yen一、逾有效日期的食品不得販售(見圖1)(一)食品業者依據產品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影響研析產品劣化曲線,藉以推定產品之有效期限,用以確保食品在期限內是安全可食用的,且外觀、味道、質地、風味均維持並符合營養標示。當產品逾有效期限即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是食品逾有效期限不得販售、輸入、輸出,也不可以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二)如果食品業者違反上述的規定,主管機關可以命令食品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並可以...
文章
一、什麼是二次車禍?二次車禍(有稱二次事故)在法院裁判、行政機關的宣導文宣中都會提到,主要是討論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或肇事人要擺放故障標誌等,避免再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例如A、B駕駛發生車禍後,C又駕車從後方再次撞上A、B橫躺路中的車,C撞A、B的車就是二次車禍。簡單來說,就是原本發生車禍的當事人車又發生第二次道路交通事故。那什麼是道路交通事故呢?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第1款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必須是車輛、動力機械等,在公路街道等公眾通行的道路行駛,導致有人傷亡或車輛、財物損壞的事故。二、如何避...
文章
一、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車禍,仍可能有刑事過失責任(見圖1)圖1為什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還是有可能成立刑法上的過失犯呢?資料來源:紀岳良/繪圖:Yen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意思指當人們在做任何事時,都要注意行為時有沒有可能去損害會或傷害他人,法律用語叫做「注意義務」。那到底怎麼判斷人們做特定行為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因此要負過失責任呢?最通常的就是去看散落在各個法規的注意規則,具體指出在特定情況下,人們應該遵守哪些事情;反之,如果沒有遵守並造成他人損傷...
文章
一、前言各位想想:你帶著一家老小出了門,開著愛車還唱著歌,忽然就被警察攔了!這時警察要求你們下車,並且開始在車上到處翻找,甚至打開所有的收納箱、拆開夾層,面對這樣的陣仗,你該怎麼辦?(見圖1)圖1警察要來搜車廂或包包時可以拒絕嗎?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二、「檢查」與「搜索」性質大不同警察攔停車輛之後,可以隨便在車輛裡翻箱倒櫃查找可疑物品嗎?可以對人搜身嗎?要釐清這些問題,就要先了解「檢查」和「搜索」的區別。(一)什麼是「檢查」?所謂「檢查」,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規定,警察在合理懷疑交通...
文章
一、A威脅要將杜撰B違法的影片寄給公司,讓B沒工作的行為,可能觸犯恐嚇罪本案例中,A當面威脅B,要把自己在網路上杜撰影射B趁職務之便,違法竊取公司內部的資料納為己用的爆料影片,寄給B的公司,加害B的名譽、財產,令B心生恐懼,擔心即使是假訊息是不是也會造成公司誤解,讓B害怕被解僱、以後真的找不到工作,因此A的行為成立恐嚇罪。要注意恐嚇罪的成立在於,A不只是在網路上流傳影片,還有把威脅危害B名譽、財產的事告訴B,且讓B產生了畏懼的心理,A並不一定真的有加害的意思,更不須實施加害行為,只要有使B產生意志不自由的結果,...
文章
一、托育小孩的選擇有哪些?目前家長可以考慮托育小孩的方式有以下三種:1.托嬰中心托嬰中心可以收托的孩子數目最多,活動空間也較大。2.各縣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又稱「社區托育」)社區托育則是介於托嬰中心與保母之間的一種托育機構,每個社區托育機構能收托12個小孩。3.居家托育人員(俗稱「保母」)保母則是於私人的居家環境中提供托育服務,能收托的孩子數目最少。考量托嬰中心與社區托育可收托的孩子較多,以及托育時間較不彈性,有些家長會考慮把小孩送托保母。二、如何找到合格保母?(一)合格保母一定要有「保母登記證」保母必...
文章
圖1因行車糾紛而拔別人的車鑰匙,會觸犯強制罪嗎?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什麼是強制罪?(見圖1)因為行車糾紛把對方的鑰匙拔走、讓對方不能離開,大家可能會想到:會不會觸犯強制罪?強制罪位在刑法的「妨害自由罪章」,要保護的法益是「人的意思決定自由與意思實現自由」,而非保護人的行動自由,因此關鍵在於心理上的強制而非物理上的強制。不用完全壓制被害人的自由、達到無法抗拒的程度,只要被害人的意思自由受到影響、因此屈從,就會構成強制罪。強制罪規定在刑法第304條,處罰「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
文章
臺灣近年車禍事故總數節節攀升,去年總件數更是接近40萬件,背後造成的家庭破碎與經濟損失不言可喻,更是大量消耗了醫療、警政、司法資源,已成深刻的國安問題,更是臺灣道路上的日常;但沒人想遭遇的「日常」,若真的遇上了,程序上應該如何處理呢?本文以下就「車輛與現場處理」的SOP,整理給各位讀者參考。(見圖1)圖1車禍發生後的SOP資料來源:黃正龍/繪圖:Yen一、什麼是車禍事故?關於什麼是車禍事故?法源依據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條例)第92條第5項,立法者授權給行政機關去制定相關的細節,而2003年9月,內政部、交...
文章
登山活動近年來日漸盛行,但同時登山活動也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因而常常是以組成登山團隊以求互相照應的方式進行。一般來說,登山團隊的組成方式有團隊成員長期配合的社團或其他固定隊伍;也有透過網路揪團,與彼此本來不相識的人臨時組成的「自組隊」;或是由登山社、登山團體收費辦理的「商業隊」。而不論是哪個類型的登山團隊,成員通常會由嚮導、領隊、隊員等人構成,彼此互相合作以求順利完成計畫的登山行程,至於當有隊員發生意外受傷或死亡時,團隊成員是否會有刑事責任,則必須考慮以下幾點。(見圖1)圖1山難發生,登山團的隊友、...
文章
一、行為後法律變更產生的問題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要處罰一個行為,必須在行為當下法律已有明文的處罰規定。但如果行為當下的法律規定之後修法變更(例如甲在公眾場合罵乙是豬,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但在案件審判時已修法廢除公然侮辱罪),此時審理案件的法官又應該如何適用法律做出判決呢?(見圖1)圖1犯罪後到審判時這段期間法律有修改,會有什麼問題呢?資料來源:劉立耕/繪圖:Yen二、從舊從輕原則的意義在行為後法律變更之情況,因為行為時與裁判時的法律不同,因此有刑法第2條「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而其具體內涵又可區分...
文章
一、前言買房是許多人重大的人生里程碑,而近年來房價飛漲,大多數人在購屋時選擇的標的房屋往往可能已經有20~40年不等的屋齡,這樣的屋子隨著歲月流逝難免會產生或大或小的瑕疵,而漏水就是其中一個常見的問題。那麼,買房時發現房屋漏水要怎麼處理?誰要負責賠償?買家要如何與房仲、賣家周旋協商?有什麼妥善保護自己權益的方法?本文為讀者們介紹買房應注意的眉角,下篇則說明買房遇到糾紛時有哪些處理方式。二、看屋是權利也是義務(見圖1)圖1買房該注意什麼?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現在市面上有許多網路購屋平臺,有些甚至有...
文章
圖1車子借給無照的人駕駛,出事車主要負責嗎?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刑事責任:車主B不用負擔刑事責任(見圖1)(一)開車的A成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如果A不是故意造成其他用路人的身體受傷,會因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超速駕駛,剎車不及撞傷前車的人,而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且依道交條例第86條第1項的規定,無照駕駛會加重其刑至1/2。若是不幸撞死人的話,駕駛會成立刑度更重的過失致死罪。(二)車主B會因為A撞傷人而被判刑嗎?1.B是A的過失傷害罪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嗎?在共同正犯的概念底下,B與A兩人必須要有共同...
文章
一、法律條文公然侮辱罪規定在刑法第309條第1項,拆解分析法條文字,可以知道只要符合「公然」、「侮辱」和「人」,就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假如是用「強暴」當作侮辱的方式,依照同一條文的第2項則是會導致刑罰的加重。法律上分析一個犯罪是否成立,會依照要件性質的不同,區分為「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來做討論。圖1什麼是公然侮辱罪?資料來源:蔡文元/繪圖:Yen 二、客觀構成要件(見圖1)客觀構成要件是法條描述外在上行為人做了怎樣的行為、發生了怎樣事情的文字。由法條拆解我們可以知道公然侮辱罪有以下客觀構成要件:(...
文章
一、什麼是「假性財產犯罪」?(一)意思假性財產犯罪,顧名思義,其本質上並非財產犯罪,只是乍看之下像是財產犯罪。白話來說,常見的金錢、債務糾紛,只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明明沒有涉及刑事責任,卻容易出現「以刑逼民」的情況,也就是債權人利用提起刑事告訴的方式,來達成威嚇對方出面處理民事糾紛的目的,這種刑事案件就稱為「假性財產犯罪」案件。(二)以刑法上的詐欺罪為例刑法第339條是詐欺罪的規定,依照該條文的構成要件,要成立詐欺罪,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意圖」,客觀上則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