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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眾可以設立動物收容所嗎?依照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合法的動物收容處所分成兩種,一種為「公立動物收容所」,另外一種則為「民營動物收容所」:(一)公立動物收容所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在各該直轄市、縣(市)所設置的動物收容處所,也就是一般民眾所知悉的「公立動物收容所」,例如:臺北市動物之家、新北市板橋區公立動物之家、高雄市壽山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等。(二)民營動物收容所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的則是「民營動物收容所」。雖然開放一般民間團體可以申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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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司法第23條第1項參酌英美法下公司董事之受託人義務,規定公司董事於執行業務時,應盡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見圖1)圖1董事對公司有哪些義務?資料來源:林詩梅/繪圖:Yen一、忠實義務忠實義務的核心乃在於處理董事與公司間利益衝突的問題,亦即董事應避免利用自己為公司執行業務之地位,謀取自己或他人利益而犧牲公司的利益;且於執行業務時,應以公司之最大利益為首要考量。當然,考量公司最大利益,仍應於遵守法令、商業倫理規範之限度內。董事與公司間可能發生利益衝突而引發忠實義務疑慮有各種類型,本文僅介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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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要雙方對於勞動契約的必要之點達成合意,契約就能合法成立(見圖1)圖1求職時,勞動契約什麼時候會成立?資料來源:謝宜霓/繪圖:Yen依照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只要雙方對於勞動契約的必要之點(所謂必要之點,是指契約不可欠缺的要素,此部分視契約內容及性質不同而有異,在買賣契約中,買賣的「標的物」以及「價格」就是必要之點;而在勞動契約中,「薪資」以及「工作內容」則是必要之點)達成合意,契約就能合法成立。除非有法律特別規定,否則一般來說,勞動契約並不一定需要以書面方式訂立,無論是以口頭或是書面等方式,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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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退休金的新制與舊制選擇保護勞工為憲法第153條所宣示的基本國策,勞工退休金制度正是國家為保障勞工退休生活而定。過去,勞工以「勞動基準法」為退休金計算與請領的主要依據,在2005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正式生效施行後,此二者分別被簡稱為勞退「舊制」與「新制」。自2005年7月1日起加入退休金制度的本國籍勞工,依法必須適用新制。新制施行前適用舊制且沒有換雇主的勞工,可以選擇是否繼續適用舊制,如果繼續適用舊制,就會依勞動基準法來處理退休金;不過如果選擇新制現今退休的人,其退休金額、年資之計算仍可能兼採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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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泛舟、溯溪、攀岩或其他具有高危險性的活動,有些業者會要求活動參與者簽署「免責聲明」。這種類似生死狀的文件,是否簽了就必須一切自負其責,而業者一點責任也沒有?可不一定。(見圖1)圖1顧客簽下生死狀,業者責任就不用扛嗎?資料來源:張學昌/繪圖:Yen一、免責聲明的法律效力免責聲明,一般指記載業者對活動產生的風險不負責任的聲明書、同意書或契約,根據條款的不同,可能表示著參加活動的簽署人自願拋棄對業者的求償權,或是免除業者應負擔的責任。例如「本人同意免除甲方一切責任」、「本人願承擔發生之所有風險,甲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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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有名詞,目前一般人對於凶宅的概念都是以「房屋內是否有人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為標準。實務上,有關凶宅的買賣、糾紛非常的多,而內政部官員、民眾、房屋仲介,乃至法院的判決對於凶宅的見解也都不盡相同,這些現象與爭議往往都出自大家對於凶宅的定義及範圍認定有差異。因為有多種看法,內容較繁雜,以下先說明凶宅的定義,關於凶宅的範圍及買或租到凶宅可以主張的權利,請見另兩篇文章。一、目前法院對凶宅的認定(見圖1)圖1什麼是凶宅?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法院見解不一致目前法院受理這類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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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交易手法在我國社會屢見不鮮,小從生前契約、靈骨塔、保健食品、機上盒、廣告點擊,大則到未上市股票、公司投資等等,手法千奇百怪,這些交易模式挾帶著會員制以及有形無形的產品,使一般人毫無頭緒,陷入究竟是投資管道還是詐欺的兩難。筆者試著從「什麼是直銷?法律上如何規範?如何判斷是不是合法的直銷?」、「什麼是違法多層次傳銷?違法招攬會員吸取費用並層層吸收下線,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以及「面對直銷,在法律上有什麼該注意的事?」三個法律上的角度,帶讀者理解這樣的商業模式到底合不合法。一、什麼是直銷(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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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托育小孩的選擇有哪些?目前家長可以考慮托育小孩的方式有以下三種:1.托嬰中心托嬰中心可以收托的孩子數目最多,活動空間也較大。2.各縣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又稱「社區托育」)社區托育則是介於托嬰中心與保母之間的一種托育機構,每個社區托育機構能收托12個小孩。3.居家托育人員(俗稱「保母」)保母則是於私人的居家環境中提供托育服務,能收托的孩子數目最少。考量托嬰中心與社區托育可收托的孩子較多,以及托育時間較不彈性,有些家長會考慮把小孩送托保母。二、如何找到合格保母?(一)合格保母一定要有「保母登記證」保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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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網購消費者有七日鑑賞期,但代購者通常都會先聲明他們不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這種聲明是否有理由呢?(見圖1)圖1網路上請人代購,適用七日鑑賞期嗎?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代購者屬於企業經營者,有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既然是規定在消保法,首先就要看代購者有沒有受到消保法的拘束、是否屬於消保法規定的「企業經營者」?企業經營者規定在消保法第2條,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而網路購物業者透過網頁、社交軟體或部落格販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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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著作人創作「具備表達形式」且「有人類精神力參與」而「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原始創作」,並且這個創作並不屬於著作權法第9條所列舉的類型時,就應該受著作權法保障而取得著作權。然而,專利或商標依據專利法及商標法,須經過申請登記的程序,才能獲得相關權利保障,那麼同為智慧財產權的著作,是否也是如此,即為此處要說明的。(見圖1)圖1什麼時候算取得著作權?作者該如何證明擁有著作權?資料來源:曾允君/繪圖:Yen一、創作保護主義依據著作權法第10條本文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可知現行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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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規範在「工會法」的「不利益對待」與「支配介入」以外,第三種不當勞動行為的行為類型規定在「團體協約法」,一般學理及實務稱作為「違反誠信協商」。回顧當初「團體協約法」在立法階段的時空背景,是因為考量到基於私法自治及團體自治的精神,國家公權力原則上應該採取較為低度的干預,國家的介入只是在確保協商雇主與工會雙方有雙向對等的實質協商空間,接下來運用以下篇幅,來說明什麼是「違反誠信協商」:(見圖1)圖1什麼是「違反誠信協商」的不當勞動行為?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雙方於團體協約協商過程中應負誠信協商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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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的誕生並不盡然是幸運與快樂的,在我曾經遇過諮詢的案件中,有未成年人來詢問能否將小孩出養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在法律上有答案,原則上未成年辦理出養要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且要委託合法的機構,並且是在國內辦理為原則,加上要當事人雙方的同意,三個條件都具備了才可以聲請出養。然而這只是法律上的答案,至於在當事人心裡有無標準的答案就不得而知了。一、法律以外的思考也許對我們法律人而言,很多事情的判斷都會用法律來區分,只是在現行法的框架下,有些案件實際上很難用裁判或法律規定去進行細膩的區別,以「成年」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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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向成年子女請求扶養的要件父母與成年子女間在法律上,是直系血親尊親屬與卑親屬的關係,而且彼此互相負有扶養的義務。當父母要向成年子女請求扶養時,法律上父母必須主張自己「不能維持生活」,但此時父母不需要「無謀生能力」。(一)「不能維持生活」的意思所謂「不能維持生活」是指不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而言,此時如果父母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在法律上就沒有受扶養的權利。(二)「無謀生能力」的意思所謂無謀生能力,依據財政部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關於扶養「無謀生能力親屬」的定義,只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就屬無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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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是什麼?誰可以申請?處理法律爭議不僅需要時間,也需要費用。為了避免讓金錢成為人民與訴訟權之間的高牆,我國政府設立了「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人民法律上的服務,其中一個服務就是「法律扶助」。一、法律扶助可以提供什麼幫助?依照法律扶助法第4條,舉凡打官司、調解、和解到契約撰寫、法律諮詢,都是法律扶助可以幫忙的項目。而法律扶助也不侷限於特定法律領域,因此財產糾紛、親子糾紛或是刑事爭議,也都是法律扶助可以提供服務的領域。舉例來說,A受到配偶的家庭暴力,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想要訴請離婚,但自己是職業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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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師的執業過程中,經常被氣急敗壞的當事人問起:「他講的都不對,我可以告他偽證罪嗎?」只是在法律上,偽證罪不是ㄧ句「說不對」就能夠成立,還需要符合偽證罪的法定條件。(見圖1)圖1怎麼樣會成立偽證罪?資料來源:簡珣/繪圖:Yen一、偽證罪的行為人是證人、鑑定人及通譯刑法第168條規定,偽證罪的行為人必須是證人、鑑定人及通譯;反之,如不具備上開特定身份,縱使所述不正確,也不會涉犯偽證罪。(例如:如果作偽證的是「被告」,就不會成立偽證罪)。另外,被告雖然對於自己的案件不是證人,但被告替同案的共同被告作證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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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假冒其他人的名義在文件上簽名,會犯罪嗎?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文書的意義(見圖1)我國刑法偽造文書的相關犯罪中,偽造私文書罪,是要處罰沒有得到他人同意,且私自以他人名義偽造文書的犯罪行為,而這裡所說的「文書」須具備以下五個特質:(一)文字性:製作人的意思需要以文字或符號標記來表示。(二)有體性:文字與符號須附著在特定的實體物品上面。(三)意思性:文字與符號需表達出製作人內心所想表達的、攸關法律上權利義務事項的意思。(四)名義性:該附著於實體物品的文字或符號,需顯現出製作人是誰。(五)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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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事實上夫妻」?2008年5月23日以後,我國民法已改採「登記婚」,因此,要成立有效的婚姻關係就必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過在現今社會,有許多交往多年的情侶不願被婚姻束縛,雖然他們選擇同居,並過著與一般夫妻沒有差別的生活,對內對外也都是以夫妻形式活動,但終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我們將此種沒有到戶政機關正式登記的「未婚夫妻」稱為「事實上夫妻」。二、我跟男(女)朋友同居多年,也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並不是只要同居的情侶就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根據法院判決解釋,事實上夫妻必須「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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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萬一發生車禍,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嗎?資料來源:黃蓮瑛、陳聖禪/繪圖:Yen一、什麼是強制險?哪些車需要保強制險?(見圖1)強制險,全名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政府為了要保障汽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迅速獲得理賠、不需要花時間等待理賠金所設計的責任保險。強制汽車車主都必須投保,到期要續保,投保期間在法定上限內提供死亡、失能以及傷害醫療實支實付的理賠給付。須注意的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中所提到的「汽車」,除了包含一般我們熟知的汽車,也包含其他不行駛軌道,有自身傳動系統的「動力車輛」,例如機車、電動機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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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馬路如虎口」,「車禍」是實務上經常發生的糾紛之一,而車禍除了有可能造成身體受傷外,幾乎都會因為車輛碰撞而造成車體受損。此時,車輛的維修費會成為車禍當事人間爭執的標的之一。而除了常見的「肇事責任」、「比例分攤」等主張外;在車輛維修費中,「折舊」也是雙方經常產生爭執的項目之一。一、為什麼賠償要算折舊?(一)車輛有一定的耐用年限首先,車輛並非永恆不壞,而是有一定時間的使用年限,因此將車輛的成本依照耐用年限進行分攤,反映每輛車輛當下的價值,這就是「折舊」本身存在的主要目的。而車輛維修費的性質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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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財產制度的選擇影響婚前甚至婚後財產的安排規劃,但大多數民眾對於我國夫妻財產制度都一知半解。夫妻財產制可分為法定及約定,其中約定財產制又分為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各種制度特色如表1。表1法定、約定財產制比較 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說明分別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夫妻各自名下的財產,各自享有所有權,債務各自負擔,但是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一方死亡、離婚等),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1∕2。若夫妻有一方計算出來的結果,不僅沒有剩餘財產,反而是負債,則以零計算。法定財產制度下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