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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憲法,法官職責是依法獨立審判。法官審判人民涉及刑法犯罪行為時,須透過刑事訴訟程序,審查是否符合刑法條文,始能定罪。刑法是刑罰權的規範,讓人民瞭解勿輕易涉犯刑法的行為,而刑事訴訟法是力求發現真實與程序正義,以達成法和平性,所以法院審判被告是否成立犯罪時,必須依據事實證據,並透過理性邏輯地審查「犯罪事實是否與刑法規定相符」,這就是「三段論證」,才能得出是否成立犯罪的判決結果。而法院審查人民是否成立犯罪,將依循「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等三個階層審認,有關這三個階層說明,分段敘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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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各位想想:你帶著一家老小出了門,開著愛車還唱著歌,忽然就被警察攔了!這時警察要求你們下車,並且開始在車上到處翻找,甚至打開所有的收納箱、拆開夾層,面對這樣的陣仗,你該怎麼辦?(見圖1)圖1警察要來搜車廂或包包時可以拒絕嗎?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二、「檢查」與「搜索」性質大不同警察攔停車輛之後,可以隨便在車輛裡翻箱倒櫃查找可疑物品嗎?可以對人搜身嗎?要釐清這些問題,就要先了解「檢查」和「搜索」的區別。(一)什麼是「檢查」?所謂「檢查」,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規定,警察在合理懷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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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完全性法條和不完全性法條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什麼叫完整的法條?(見圖1)一個完整的法條必須具備2個要素:「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若能同時具備,這樣的條文在法律上即稱為「完全性法條」。簡單來說,若一個條文可以讓人直接從字面上意思,就知道「當行為符合什麼樣的構成要件時,會發生什麼樣的法律效果」的話,這種條文就是完全性法條。假設有一名媽媽對5歲的孩子說:「如果你把飯吃光,就可以玩玩具。」其中,「玩玩具」是結果(法律效果),孩子若想達到這個結果,就必須先滿足「把飯吃光」的要求(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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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診法定傳染病的病患姓名等資料原則上應予保密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傳染病病人的姓名、病歷及病史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例如近年傳出疫情的登革熱、猴痘等傳染病的確診者,他們的資料就應該被保密。而如新冠肺炎於案例發生當時已是政府公告的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所以新冠肺炎確診者的姓名等資料是不可以任意洩漏的,只有例外為了避免疫情擴散而有必要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才可依照當時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布確診者的姓名等個人資料。二、洩漏確診者姓名的法律責任洩漏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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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下將介紹律師遭移送懲戒後的程序(包括救濟方式),以及可能受到的懲戒處分類型;至於哪些行為會被認為是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則可以參閱律師倫理系列文章的《律師為什麼不能跟我保證勝訴?哪些是律師要遵守的倫理規範?(上)》、《律師為什麼不能跟我保證勝訴?哪些是律師要遵守的倫理規範?(下)》兩篇。一、律師什麼時候會被懲戒?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所以為了讓律師能夠本於自律、自治的精神來執行職務、維護社會公義,律師法第73條明訂了數項律師應付懲戒的相關事由,包括:違反旋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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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犯罪先說結論,目前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違法行為。以最典型的癌末這類飽受病痛的臨終病人為例,當醫師依病患請託注射過量的「戊巴比妥鈉(或稱硫噴妥鈉,SodiumPentobarbital)」,或主動提供讓病患自行使用等行為,自殺者以外的協助者會涉及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當然也會牽涉到民事賠償責任及違反職業倫理規範;如果對無意識病患終止生命,因為結束生命的決定不是病患自己做成的,這不但不是協助自殺的加工自殺罪,而是更嚴重的殺人罪。二、什麼是安樂死?要討論安樂死能否合法之前,必須先理解安樂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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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沒檢查出胎兒異常狀態時,如果醫師的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原則上法院會認為醫師已經盡了必要的注意義務而不用負責;相反地,如果醫師確實有醫療疏失,孕婦則可以主張權利、請求賠償。以下分別依照醫師是否要負責,提出正反兩面的案例:一、醫師沒有疏失、不用負責的案例(一)以常規超音波,未檢查出肢端異常(指、趾異常)、小耳症等這部分是醫師以常規超音波產檢,沒有檢查出胎兒有肢端異常(指、趾異常)、多指症或小耳症等發育異常,孕婦認為醫師有過失,提告要求賠償的案例。法院認為這些案例中的醫師沒有檢查出胎兒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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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據喪失的定義與原因在《票據遺失該怎麼辦?》的(上)、(下)篇系列文章中,說明支票遺失,票據權利人可選擇依票據法所規定的票據喪失程序處理,也可以選擇依票據法施行細則第4條的假處分程序處理。但如果票據不是遺失、被竊或遭到無法回復的毀損而滅失,這種「票據喪失」的情形,而是遭到他人侵占,或是發票人與執票人間的票據原因關係發生問題,導致發票人拒絕給付票款,就不可以依票據法的票據喪失處理程序,否則謊報遺失或被竊,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171條未指明犯人的誣告罪。二、票據喪失以外的原因,可以拒絕給付票款嗎?(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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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功能是什麼?所謂的犯罪被害人,就是因為犯罪而權益受有損害的人,包括直接受到犯罪行為影響的被害人,以及一定範圍內的間接被害人,例如被害人的配偶、父母與子女等等。不論是直接或間接被害人,都有權利依照民法向犯罪行為人求償,像是民法第194條規定的「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可以對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行為人請求賠償。不過,有時因為犯罪行為人不明,或是應該要負起賠償責任的人沒有財產等等的狀況,讓被害人無法迅速得到應有的賠償、生活陷於困境,例如沒辦法負擔醫藥費、殯葬費或生活費等等,這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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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先從流浪動物的法律上地位切入討論:區分為有飼主和沒有飼主,而有不同的流程。其次,會接著說明實際撿到流浪動物時,如何判斷牠有沒有飼主,以及後續的處理方式。(見圖1)圖1撿到流浪動物可以直接帶回家養嗎?資料來源:饒菲/繪圖:Yen一、流浪動物有沒有飼主,法律地位結果大不同流浪動物通常可能會有下列兩種情形:(一)流浪動物有飼主,是「別人不慎遺失的寵物」1.有飼主的流浪動物是民法的「遺失物」儘管犬貓等動物在現代社會中被視為家庭成員,是許多人精神上的寄託,但依照現行法律和法院多數見解,動物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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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網際網路發達,各類資訊流通,從以前BBS到現在不論是FACEBOOK、部落格及留言板等各平台上,動輒有人張貼照片,並以「求神正妹」或類似字眼,想藉網友的力量,找出照片上的正妹是何人。但任意拍攝別人的照片並放到網際網路上真的不會有問題嗎?會不會一個無心的小動作反而讓自己吃上官司呢?本篇主題要從「肖像權」來分析、說明。一、「肖像」的定義「肖像」,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的定義,乃「利用繪畫、雕塑、攝影等方式所形成的人物像。」簡單來說,肖像泛指露出五官的人物像,不論是以照片、塑像或以繪畫為之,也不論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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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輕傷罪的成立要件(一)傷害罪的類型除了主觀上分為故意、過失外,針對傷害結果,又區分為輕傷罪、重傷罪。圖1傷害他人會被處罰嗎?資料來源:吳景欽/繪圖:Yen (二)故意輕傷罪的要件:(見圖1)故意傷害人的身體或健康者,就可能構成輕傷罪。所以,是否構成輕傷罪,取決於傷害行為是否造成受傷的結果。如果有傷害行為,但沒有產生受傷結果,就屬未遂,因為輕傷罪不罰未遂,原則上不罰。但如果對象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則此等傷害未遂之行為,仍可能成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暴行罪。至於傷害的結果,除有形的生理受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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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本只有法院公證人,因人數有限,無法消化越來越多的公(認)證案件,1999年公證法全文修正時增設民間公證人,自2001年起正式施行,從此臺灣採行法院、民間公證人並存的雙軌制。雙軌制之下,找法院、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認)證有甚麼差別嗎?一、法院、民間公證人的來源和身分不同(見圖1)圖1法院公證人和民間公證人的比較資料來源:李琬鈴/繪圖:Yen(一)法院公證人法院公證人是指通過公務人員司法特考三等考試,並須經過專業訓練及實務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屬於任職於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務員。(二)民間公證人民間公證人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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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上)、(下)兩篇系列文章的方式,分別介紹關於律師可能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至於律師因違反倫理規範而遭移送懲戒的程序,以及可能受到的懲戒處分類型,則另以《不肖律師會被處罰嗎?什麼是律師懲戒?》一文說明。一、律師與委任人間的注意事項(見圖1)圖1律師和委任人之間有哪些注意事項?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以「當事人利益」為首要考量律師既然受人委任,就必須周全準備,除了要詳細瞭解案件的來龍去脈外,還要極盡所能為委任人找出對應之道,並查找法院裁判實務,盡全力維護委任人的合法權益。但也不能報喜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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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以下稱本法)第1編增訂第10章之1「暫行安置」,專門適用於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全章6個條文,已經在2022年2月18日公布施行。今後如何應用,尚待累積案例。一、暫行安置的概念(一)暫行安置的目的「暫行安置」處分,具有保障被告醫療與訴訟權益,以及兼顧防衛社會安全的雙重目的。就前一目的而言,旨在經由訴訟法上嚴謹程序,暫行拘束被告人身自由,使被告在判決確定前即入醫療機構接受治療,避免精神疾病病情惡化,進而痊癒。就後一目的而言,旨在暫行將被告隔離,以免危害他人(例如殺傷家人或無辜路人)或危害社會(例如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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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車禍後可以要求賠償看護費、不能做家務的損失嗎?資料來源:杜昀浩/繪圖:Yen一、親屬間看護費用的核算(見圖1)(一)車禍後想要向對方請求看護費用,記得提出診斷證明書一般而言,在車禍事件中,想要對加害人(車禍的對方當事人)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民法第193條第1項請求醫藥費、不能工作損失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能不能要對方賠看護費用,必須檢視自己的診斷證明的醫師囑言中,是否有記載:「他(專)人全日/半日,◯日/◯周/◯個月照護」或類似的字句,來證明自己的傷勢確實需要專人照顧,對方必須賠償這筆找人看護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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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情況被害人或相關的人有權請求國家賠償?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有哪些?(見圖1)圖1發生國家賠償,可以請求哪些項目?資料來源:蘇宏杰/繪圖:Yen(一)被害人受傷及其所擁有財物毀損的情形因為公務員不法侵害或公共設施瑕疵而受傷的被害人,可能可以請求的項目包括:醫療費用;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賠償;因此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賠償(例如:看護費用);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也就是慰撫金);此外,若因此使被害人所擁有的財物毀損,也可以請求賠償。如果遇到被害人之後死亡的情況,假使被害人在生前已可請求前述相關項目的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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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職場上常遇到的勞動權益爭議,比方加班費、積欠工資、休假、職業災害……等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案件為大宗,勞工最常遭遇的勞資爭議,除了向公司內部的工會或雇主反映以外,還有哪一些申訴的管道呢?如果申訴了,是否會被公司知道是誰申訴的呢?以下就我國常見的勞基法勞資爭議,介紹各種申訴管道:(見圖1)圖1勞工申訴有哪些管道?資料來源:侯嘉偉/繪圖:Yen一、向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我國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就是勞動部,如遇有勞動權益受損情形都可以向勞動部申訴反映。雖然行政機關受理陳情或申訴的方式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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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創作經過登記後就會取得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受到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簡稱傳智條例)的保護,未經授權又不符合傳智條例第16條「合理使用條款」的利用行為,就會構成對傳智專用權的侵害,並衍生後續法律責任。這部分可簡單分為以下三點說明:一、包含侵害財產權及人格權依傳智條例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智慧創作專用權包含智慧創作財產權及智慧創作人格權在內。所謂的智慧創作人格權,依本條第2項規定,包含「公開發表權」、「名稱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等權利在內,與著作權法的規定極為相似。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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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雖然法條名稱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但內容是規範被害補償制度。而犯罪被害者的補償金來源,多為國家經費,至於補償制度的正當性,可以從國家未盡保護之責的「國家責任理論」,或犯罪是無可避免的「危險分散理論」,到認為國家應照顧弱勢被害人的「社會福利理論」來建立。(一)立法目的犯罪的成因複雜,為了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我國在2015年12月制定通過了最新修訂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二)補償與保護並重之綜合性立法規定犯罪被害補償機制,考慮被害人生活及社會適應需求,明定成立犯罪被害人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