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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房客想短期(未滿30天)租屋,該去哪裡租?資料來源:鍾秀瑋/繪圖:Yen一、房屋可以短期出租嗎?最短期間是多久?(見圖1)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自由將房屋出租或進行其他使用收益行為。但是一般人承租房屋自用,多是以能夠在內長期居住、生活為考量,因此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4條第4款將租賃期間未達30天的住宅租賃排除在外,不適用該條例。所以合法的住宅租賃關係有30天最短租期的限制,該條文將「租賃期間未達30日」排除適用的作法,法院實務見解認為是屬於立法機關制定法律時的自由、司法機關應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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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生活中還是新聞上,常常看到公寓大廈住戶間為了裝設遮雨棚吵得不可開交,認為遮雨棚阻礙視野、方便小偷攀爬,甚至為此鬧上法院,重點來了,大樓住戶究竟能否加裝遮雨棚呢?(見圖1)圖1大樓住戶能裝遮雨棚嗎?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首先必須釐清該遮雨棚是否屬於違建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遮雨棚符合建築法對建築物的定義,所以經審查許可取得執照後才能建造,如果住戶是未經許可而加裝就屬於違建,可以向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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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名正式律師需要經過兩階段,首先是修習應備學分、通過國家考試,再來就是完成職前訓練。通過這兩個階段,才能成為正式律師。(見圖1)圖1成為正式律師之路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修習應備學分,通過國家考試成為律師的第一步就是要先修習應備的學分。因為律師考試並未硬性規定只有法律相關科系的學生才能報考,因此若非法律系畢業者,也可到學分班選修法律課程以取得法律學分。符合應考資格後,就要想辦法通過國家考試。律師考試共有兩次的筆試測驗,第一試考過者才能繼續考第二試,考過第二試才能算是考上律師。(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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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活動近年來日漸盛行,但同時登山活動也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因而常常是以組成登山團隊以求互相照應的方式進行。一般來說,登山團隊的組成方式有團隊成員長期配合的社團或其他固定隊伍;也有透過網路揪團,與彼此本來不相識的人臨時組成的「自組隊」;或是由登山社、登山團體收費辦理的「商業隊」。而不論是哪個類型的登山團隊,成員通常會由嚮導、領隊、隊員等人構成,彼此互相合作以求順利完成計畫的登山行程,至於當有隊員發生意外受傷或死亡時,團隊成員是否會有刑事責任,則必須考慮以下幾點。(見圖1)圖1山難發生,登山團的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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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上一篇的文章說明可以發現(不當勞動行為類型有哪些?──(一)對勞工或工會有「不利益對待」),當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人一旦因為勞工支持或參與工會而對勞工有「不利益對待」的行為時,將有可能被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接下來本篇將繼續來說明不當勞動行為分類中的「支配介入」。「支配介入」用來泛指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人干預或侵害工會自主運作,而影響到勞工團結權的行使的行為,說明如下:(見圖1)圖1什麼是「支配介入」的不當勞動行為?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以不加入工會,或退出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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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見圖1)圖1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資料來源:杜昀浩/繪圖:Yen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有規定不可以非法持有槍枝,所以如果符合以下的要件,就會成立非法持有槍枝罪:(一)未經許可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情況。如果是經過主管機關許可,那麼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械的,例如動保團體為了保育動物安全申請持有麻醉槍、射擊運動的團體和會員申請持有射擊槍枝等等。(二)槍枝槍枝必須具備「殺傷力」。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殺傷力」指的是在適當距離中進行射擊,槍枝的子彈能夠射入人體皮面層來做判斷。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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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部統計,2019年第一季大量解僱的件數與人數分別為45家、3,357人,截至2019年4月底止,大量解僱案件數更快速累計達到63件,直至同年9月底止,累計已達141件,不容小覷。此外,日前華映公司於2019年10月1日向桃園市勞動局通報大量解僱多達1,900名員工,登上各大媒體新聞,引發討論。雇主究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大量解僱勞工?大量解僱的過程中又需要遵守什麼樣的程序呢?一、簡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一)怎麼樣會構成大量解僱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工作權,避免雇主一次解僱大量的勞工造成社會衝擊,侵害勞工的權益,我國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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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當代,臺灣作為全球科技創新的關鍵樞紐,屢次展示出令人自豪的突破與成就。而在這些令人矚目的進步背後,專利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支柱,它為創新的火花提供了保護的屏障以及運作的燃料,確保發明得以實現並推向市場,同時社會大眾也能接觸到新知,促進知識傳播,進一步推動科技的發展和進步。「專利師」在這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他們憑藉專業知識和技能,將發明人的創意轉化為具有排他法律效力的專利權。更重要的是,當專利權遭遇挑戰或爭議時,專利師所提供的專業諮詢和鑑定意見,往往成為解決紛爭、判斷風險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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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規則」是什麼?(一)依法行政原則的侷限基於「依法行政原則」,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應該以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為基準,而履行機關的行政任務。但國家所要負擔的任務日益增加,制定法律的程序又繁雜,法律規定很難鉅細靡遺,尤其是牽涉到執行法律的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如果都必須透過法律制定或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反而失去彈性,甚至影響行政效能。(二)行政機關可針對次要事項發布規則因此,在執行法律的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上,行政機關基於行政權,有權下達或發布規範,以求準則性及統一性,這就是所謂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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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雇主針對勞保高薪低報的話,會有什麼問題?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雇主的投保義務(見圖1)(一)雇主要為勞工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0條、第14條規定,雇主依法要為他的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且若有薪資調整,亦應通知勞保局,此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除了勞保,還有勞退和健保: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1項以及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為勞工提撥至少工資6%作為退休金;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與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雇主也應該為勞工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二)雇主必須依照勞工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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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我可以飼養、販賣野生動物嗎?資料來源:余青慧/繪圖:Yen一、野生動物飼養、繁殖和買賣的規定(見圖1)(一)可以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嗎?除了犬、貓等常見的寵物以外,如果要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則要看野生動物保育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第4條,野生動物可分為保育類和一般類。依同法第16條第1項,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買賣、飼養、繁殖;以及同法第55條:「適用本法規定之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因此,能否飼養、繁殖,甚至買賣野生動物?除了辨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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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簡介戒護就醫常見的問題,而同樣與受刑人醫療相關的「保外就醫」,可參考喬正一(2023),《受刑人在監獄中受傷生病了怎麼辦?(二)──談保外就醫》。一、什麼是戒護就醫?(見圖1)圖1什麼是戒護就醫?和保外就醫有差別嗎?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當受刑人在監獄服刑時因受傷或罹患疾病,由監獄戒送至醫療機構或病監醫治,這就是所謂的「戒護就醫(法律上稱為「戒送醫治」)。根據監獄行刑法第62條第1項的規定,戒護就醫須同時符合3個要件:受刑人受傷或罹病;或女性受刑人懷胎5個月以上或生產未滿2個月。有急迫情形,或醫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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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剪輯不實影片,連同主角名片放上網路,會違法嗎?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個人資料保護法方面(見圖1)(一)名片與選舉過程發言錄影,是個人資訊,且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之行為皆屬蒐集名片上載有B之姓名、連絡方式、職業等其他足以直接或間接識別B之資料,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個人資料。B基於社交禮儀提供自己名片給A,A並未主動以徵信或是網站搜尋方式取得,但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理由,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蒐集行為。另外B選舉過程的發言錄影是B的社會活動,可以藉影片識別出B,也屬於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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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公司?有哪些種類?依照公司法第1條第1項規定,公司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的社團法人。也就是說,公司的本質在法律上是一種社團法人。而依公司法第2條第1項規定,公司的種類可分為以下4種:(見圖1)圖1公司的型態有哪些?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無限公司指2人以上股東所組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公司。例如A與B出資並向經濟部商業司登記成立X無限公司,而A與B是這家無限公司的股東,如果X公司沒有資產又對外欠下新臺幣500萬元的債務,則股東A與B必須就這500萬元的債務負連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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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大二修習「刑法分則」討論墮胎罪時,教授拋了:「墮胎在這個時代還存有可罰性嗎?」的問題,當下作者受到了極深的震撼。「這個時代」是性別平權、自主意識抬頭的時代,更是個注重基本權利的時代;但可以因為時代的不同而影響「墮胎」的可罰性嗎?站在反對墮胎的立場來看,我國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即使還沒出生,也會保護胎兒享有的利益,也就是將胎兒視為已出生。法條將胎兒視為「已出生」的「人」,那誰有資格使他的生命「被結束」?但優生保健法(以下稱優保法)有明文規定,若因為基因問題、或因被性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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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租約簽約注意事項日常生活中簽訂房屋租約,有時是為了居住用,有時是供開店、營業用。為求實用性,本文著重介紹一般人簽訂供「居住用」及供「小店面使用」的房屋租約時,需要注意的事情。至於商業辦公大樓等其他用途的租約,可能有一些不同的放寬或限制,請特別留意。(見圖1)圖1簽訂房屋租約(居住、小店面使用)的注意事項資料來源:黃蓮瑛、徐品軒/繪圖:Yen(一)確認出租人有權出租簽訂房屋租約,第一步就是要確認出租人是有權利出租的人。承租人可以請出租人出具房屋稅單、稅籍證明、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等,來證明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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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你的房子不是你的房子?什麼是「借名登記」?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房地是否為B男一人所有?依照民法第767條1項前段,B男必須為房地之唯一所有權人,才可以請求返還。房屋登記名義上雖為B男,但雙方實際上應是以共有的意思購屋,A女與B男間就房地實為分別共有關係,依照實務見解,雙方就A女應有部分成立「借名登記契約」,並類推適用委任關係。至於應有部分的比例,如不明者,則推定為均等,即每人為二分之一,民法第817條有明確規定。因此,房地形式上為B男所有,然實質上所有權之應有部分各半,故B男請求返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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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原則上具有自由地使用、收益自己所有不動產的權利,但如果不動產的位置彼此相鄰,這些權利人或利用人在使用不動產時,難免會相互產生干擾。民法為了調和這種權利衝突的狀況,在民法第774條至798條針對相鄰關係加以規範。一、什麼是「氣響侵入禁止」?在相鄰關係的規範中,如瓦斯、臭氣、熱氣、灰屑等這類偏向肉眼無法輕易目視的氣味、氣體等類型,屬於民法第793條氣響侵入禁止的規範對象。也就是說,民法原則上禁止土地或建築物的所有權人和利用人將抽菸產生的菸味、做菜而生的油煙或氣味、焚燒金紙的煙塵、裝潢的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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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規命令」是什麼?在我國憲法五權分立下,法律的制定由立法院行使。但立法的程序繁複,不一定能夠即時跟上社會環境變化,再加上社會問題涉及各專業領域及現實狀況,因此相對於全部的規範皆由立法院制定,有時由法律授權予行政機關訂定規範,反而更能夠迅速反應並且因地制宜,而帶來更大的福祉。因此在行政程序法第150條第1項中就有明文規定,此種由立法者授權予行政機關訂定的規範,即稱為「法規命令」:「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例如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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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被害人免於繼續處在家庭暴力危險中的保護令有3種,分別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從聲請方式、審理程序、保護令內容等層面皆不相同,以下先介紹聲請保護令要準備哪些文件,再分別介紹3種保護令的特點及差異。一、聲請保護令要準備的文件(一)聲請狀原則上要提出書面聲請狀,可以參考司法院的範例: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聲請狀範例、通常保護令聲請狀範例。(二)聲請人、被害人及相對人(加害人)的戶籍謄本可以就近在當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不用回到戶籍地。(三)加害人有暴力行為的相關證據例如:驗傷診斷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