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一、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之間的關係是什麼?1963年,正值動員勘亂時期,在當時「亂世用重典」的時代背景之下,雖然刑法「瀆職罪章」已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罪」等規定,但立法機關認為為了有效遏止公務員貪瀆犯罪,仍有必要另外制定特別的規範,「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應運而生。隨著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結束,「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於1992年更名為「貪污治罪條例」並沿用至今。歷經多次修正後,現行的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之間為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關係。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貪污犯罪類型有更詳細的定義,並科予較重的處罰,應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