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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權
圖1用益物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雖然沒有特定標的物的所有權,但可以占有、使用別人的物而獲得利益的一種物權權利。民法的用益物權有4種,分別是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和典權。以用益物權中的不動產役權舉例,例如為了A地通行的便利,想要利用B地鋪柏油路通到聯外道路,A地和B地所有權人就約好在B地上設定不動產役權供A地通行,並且到地政機關登記,這樣A地所有權人就享有使用B地通行的利益。跟用益物權是一組,會一起出現討論的是「擔保物權」。相較之下擔保物權的權利人不能使用、收益標的物,只是針對別人的物有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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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工會
圖1產業工會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產業工會是指結合相關產業內的勞工所組織的工會。產業工會的名稱,原則上應該標明組織區域及屬性。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區域為全臺灣,屬性為高等教育產業,即是由國內任職於公私立大專校院與研究機構的受僱者所組成的工會。 在2011年5月1日修正施行新勞動三法前,我國的產業工會指的是由同一廠場不同職業的工人所組成的工會,新法施行後,前述定義歸類為企業工會,而產業工會則成為一種新的工會類型。 延伸閱讀:李俊璋(2019),《工會的組織類型有哪些?》。註腳工會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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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
大學、專科學校會跟民間企業、研究單位(稱為「合作機構」)辦理產學合作,讓學生在就學期間就有機會接觸第一線職場工作,學習知識的同時,也能累積實作經驗。教育部訂定「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來規範產學合作各種事情,其中學校跟合作機構要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契約中會約定許多細節,例如:雙方應該提供的經費、資源;研究成果權利歸屬及如何運用等事項;為實習學生投保相關保險;實習時間(每日學習時間、請假或例假規定)、合約期限、實習內容、實習獎學金或薪資、膳宿及交通、成績評核基準等。如果學生除了學習以外,也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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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損害
圖1瑕疵損害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承攬法律關係中,因為可歸責於承攬人的因素而使工作物有瑕疵,導致損害定作人的履行利益,包含定作人向承攬人要求修補卻沒有獲得改善,只好另找他人修補所產生的支出、因此無法使用工作物所產生的花費、甚至是因此損失的預期收益,都屬於瑕疵損害。依照民法,定作人就瑕疵損害可以向承攬人要求賠償。例如:裝潢後的浴室洗手台邊緣過短,開啟水龍頭時水柱會噴向使用者或地面,造成使用上的不便。當定作人已要求承攬人修補卻沒有修好,定作人只好另找水電師傅更換合適的水龍頭。此時水電師傅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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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
指依照兵役法或其他法律服現役的軍官、士官、士兵,也包含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不包含已經退伍的後備軍人及替代役。現役軍人在戰時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犯罪,會適用軍事審判法的程序規定。延伸閱讀:方冠婷(2021),《軍法是什麼?只要是軍人就要適用軍法嗎?》。註腳軍事審判法第2條:「本法稱現役軍人者,謂依兵役法或其他法律服現役之軍官、士官、士兵。」陸海空軍刑法第6條:「本法所稱現役軍人,謂依兵役法或其他法律服現役之軍官、士官、士兵。」兵役法第16條第1項第2款:「常備兵役之區分如下:……二、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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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法人格
公司是獨立於股東、公司負責人等自然人之外的法人組織,依法獨自享有權利、負擔義務,與自然人的人格相分離,因此各自負擔自己的法律責任。此概念加上股東有限責任原則後,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公司的債務由公司承擔,股東的責任以出資範圍為限,也就是股東頂多賠了投資公司的錢,但公司還不完的債務與股東個人沒有關係。然而,為了避免以上制度遭到濫用,也此因發展出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註腳公司法第1條第1項:「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民法第26條:「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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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公開
許多不同的法律都會和是否「公開」有關,然而在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中,如何認定消息已經「公開」對內線交易而言,非常重要,因為將會影響到內線交易是否成立。如果是涉及公司財務、業務或對公司支付本息有重大影響的消息,須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才算公開;如果是涉及證券市場供求的重大消息,可以透過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在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公告或經兩家以上的全國性媒體報導來公開。註腳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I第二條及第四條消息之公開方式,係指經公司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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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上訴
獨立上訴,是指提起上訴不受當事人意思的拘束而言。訴訟兩造當事人,是當然享有上訴權的人。至於當事人以外的人,必須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才可以行使上訴權。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45條規定,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可以為了被告的利益而獨立上訴;因此,即使被告不上訴,但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仍然可用自己名義而為被告本人利益提起上訴。又依同法第347條規定,檢察官雖然不是刑事自訴案件的當事人,但其基於維護公共利益的立場,不問自訴人或被告是否上訴,照樣可對自訴案件的判決獨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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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期
圖1猶豫期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猶豫期是指消費者購買商品、服務後,可以有一段時間好好審視商品,並可在一定期限內退貨的權利,也稱為「鑑賞期」。可以分成法定猶豫期、契約約定猶豫期兩種類型:法定猶豫期:消費者保護法有規定,網路購物、電視購物(通訊交易的一種)時,原則上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服務後7天內,與賣家解除契約。消費者可以用書面通知、直接退回商品的方式;不需要說明理由,退貨費用是由賣家負擔。契約約定猶豫期:賣家與消費者自行約定,讓消費者可以依照約定的條件解除契約(退貨)、換貨的權利。延伸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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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產物
因為犯罪行為所製造、產生出來的東西,例如偽造出來的鈔票或文書,或者加工製成的毒品、含有猥褻內容的光碟。這些東西本身若不是法律上本來就該沒收的違禁物,依法還是會由法院決定是不是要沒收。之所以要沒收犯罪產物,是為了避免犯罪行為人再次利用這些東西犯罪,或者是讓犯罪的被害結果持續擴大。延伸閱讀:王聖傑(2020),《沒收制度介紹》。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第2項:「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594號刑事判決:「又為預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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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物沒收
圖1犯罪物沒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針對跟犯罪有關的物品,包含犯罪時所使用的物品(犯罪工具)、犯罪之後所產製的物品(犯罪產物)進行沒收。犯罪物需不需要沒收,可以由法官依據個案狀況來決定。這些物品需要跟犯罪有關,但這裡講的「犯罪」,在我國現行法中,只要是跟一個違法的行為有關即可,而不需要犯罪人被判有罪。例如患有思覺失調症的A在失去辨識能力的情況下,拿球棒打壞別人家的狗屋,涉及毀損罪。A可能因為欠缺責任能力,依刑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無罪,但還是可以對該球棒沒收;或者B偽造文書之後,經過了20年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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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體
圖1犯罪客體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為求通俗易懂起見,先用一句句子的構造談起。以敘事句為例,有主語+述語+賓語三個部分(如同英文句子的Subject+Verb+Object)。在「張三偷李四的錢」這句句子裏,「偷」是犯罪行為,和竊盜罪聯結來看,賓語「李四的錢」是犯罪所得之物,便是犯罪客體;它有三方面:1.李四是直接被害人。2.法律保護李四財產權的利益(法益)受了侵害。3.錢是犯罪行為的標的物。這三項可以說都是犯罪客體。不過,犯罪是侵害國家、社會或個人(含法人)法益的不法行為,其中1.及3.並非每種犯罪全有。例如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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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聯絡
犯意聯絡是「共同正犯」的要件之一。當有2個以上的犯罪行為人,彼此之間計畫好要一起進行犯罪,並且實際上有分工合作(行為分擔),就會構成共同正犯。而這個互相交流、一起計畫、彼此推坑犯罪的心理狀態,在法律上就叫做「犯意聯絡」。延伸閱讀:劉立耕(2020),《多人涉及犯罪時,如何分配責任?——正犯與共犯的意義、類型與區分標準》。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2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4867號刑事判決:「按共同正犯,於犯意聯絡範圍內,組成一共犯團體,團體內之成員,均對全部行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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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犧牲
此名詞可以先以「犧牲」切入,以國家徵收人民的土地為例,所謂的「犧牲」指得是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因為合法公權力剝奪或限制所有權所造成的損失,而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並沒有容忍的社會義務,我們就稱為是特別犧牲(或可說是無容忍義務的犧牲)。相對而言,有容忍義務的犧牲,學理稱為是「所有權的社會義務」,常見的舉例如水土保持法規定的「水土保持義務」 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為例,被劃為保護區土地的建蔽率、容積率通常會低於商業區或住宅區土地的建蔽率、容積率,此時保護區土地的人民利用土地時雖然受到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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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化偵查網路系統
俗稱「M化車」、「M化定位車」。外觀像是一般的休旅車,但內部安裝虛擬基地台,用於偵測手機的「國際行動設備識別碼」(IMEI)與「國際行動用戶識別碼」(IMSI),對於手機進行追蹤定位及監聽手機門號通話。M化偵查網路系統可以在水平範圍150-200公尺、垂直高度15樓層的區域內,再配合「歸向設備」與犯罪嫌疑人的行動裝置進行「靜音呼叫」,藉此找到犯罪嫌疑人的精確位置,有助於檢警進行拘提逮捕、搜索扣押等工作。延伸閱讀:王琮儀(2024),《【詐欺專題】告別「詐騙之島」,我們還需要什麼?專欄/《程序配套篇》:面對詐欺犯罪浪潮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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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命令
緊急命令,是國家處於緊急狀態,在現行法制不足以排除危險或應付重大變故時,為了達成維護國家存立,儘速恢復憲政秩序之目的,急需採取必要措施,由總統依照憲法第43條(現為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所發布的一項命令。雖然稱之為命令,其實與法律有同等效力,而且具有特別法的地位,更可以訂明某項犯罪的構成要件,對其科處刑罰。民國88年9月21日突然發生大地震,當時在任的李總統登輝先生,隨即發布了緊急命令,作急速處置。這是憲法施行以來的第四次緊急命令,內容有12點,施行期間是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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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性(刑法領域)
犯罪必須是違法的行為,簡單說,違反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才能認為屬犯罪行為。構成要件該當行為已是違反刑罰法規,就可以推定其為違法行為,除非該行為存在正當理由,才能排除違法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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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說
顧名思義,可以理解成大家「通」常怎麼「說」。是指在法學領域當中多數人(如法官、律師、學者)所採取的意見。相對概念則為「少數說」。通說又可能因為採取見解的群體不同,而區分為實務上的通說,或學說理論上的通說。甚至可能在判決理由或學術著作中,引用國外的通說加強說理。不同群體採取的通說之間,也可能有互相衝突的狀況。需要注意的是,「通說」只是一個現象的描述,而不是在說明它具有效力,要處理法律問題,仍然必須先從具體法律規定出發。同時它並非固定不變的見解,會隨著法學的發展而逐步演變,今日的通說或許也會成為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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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譯
通譯,是指在法庭上翻譯不同語言(將原住民族語、客語、閩南語、外國語言、手語等語言翻譯成中文),協助法庭上的參與者互相溝通的人。目前通譯包含法院專職的現職通譯,以及採約聘制、依次計費的特約通譯。延伸閱讀:楊皓清(2014),〈法院通譯制度再精進〉,《法律扶助》,第43期,頁47-48。註腳按照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第3條的規定:「高等法院及其分院、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以下統稱建置法院)為利法院約聘特約通譯,應延攬通曉手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英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俄羅斯語、日語、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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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債務人的內部關係
在法律術語上,全體連帶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關係,可以稱為連帶債務人的外部關係;相反的,全體連帶債務人相互之間,對於連帶債務應該如何分擔,則稱為連帶債務人的內部關係。之所以有這樣的區分,是因為對於債權人來說,連帶債務人是全體或個別對債權人負擔全部連帶債務的責任,但債務清償後,連帶債務人之間將產生彼此間如何分擔的問題,而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或連帶債務人之間沒有以契約另外約定,通常各連帶債務人應該平均分擔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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