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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不定值保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保險契約可以分為「定值保險」和「不定值保險」。不定值保險指的是,要保人和保險人簽訂保險契約時,不先約定保險標的的價值,而是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再去估計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不定值保險是為了貫徹保險之目的,也就是投保是要填補損失,為了防止被保險人利用保險事故得到超過保險標的價值的保險金,採取事後估計被保險人損失的方式,避免被保險人利用投保來獲利。 註腳保險法第50條第1項:「保險契約分不定值保險契約,及定值保險契約。保險法第50條第2項:「不定值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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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為保險價值,即保險標的物的價值,原則上為保險人之法定最高賠償額。 因為保險契約訂立的目的,是為了填補損失,所以要保人與保險人在約定保險金額的時候,必須有金額上限,不可以超過被保險人所受到損失的範圍,而這個金額的最高上限就是保險標的物實際上的價值,即所謂保險價額,當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額時,就會造成超額保險,違反了損失填補的精神。例如:A為一間1000萬元的房子投保,則1000萬即為保險標的物的價額,也是保險人最多需賠償的金額,如果賠償的金額超過1000萬,就會違反保險契約填補損失的目的。註腳葉啟洲(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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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依「所填補的損害能不能以金錢估計」,區分成「損害保險」與「定額保險」。損害保險又稱損失填補保險,指的是被保險人所遭受的損害或支出,可以用金錢來具體衡量並據以理賠的保險種類。損害保險的理賠金額以實際損失或支出為限,目的在於填補被保險人實際的損失,例如:實支實付醫療險,就是當被保險人發生醫療支出時,保險公司會依據被保險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來進行理賠。註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保險字第97號民事判決:「又保險契約種類區別,其中有一分類為將保險契約分為損害保險、定額保險者,所謂損害保險,以保險利益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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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為「確實保證保險」,指的是當被保險人的債務人沒有確實履行債務,導致被保險人受有損害時,保險公司必須依照保險契約約定,理賠保險人所受的損害。履約保證保險是用來確保債務人會確實履約,常見的例如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若旅行社因財務問題等因素,無法履行原本和旅客簽訂的旅遊契約,導致旅客遭受損失時,那麼保險公司將依保險契約賠償旅客的損失。註腳保險法第95條之1:「保證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因其受僱人之不誠實行為或其債務人之不履行債務所致損失,負賠償之責。」葉啟洲(2021),《保險法》,七版,頁515。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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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為「損害保險」,指的是被保險人所遭受的損害或支出,可以用金錢來具體衡量並據以理賠的保險種類。損害保險的理賠金額以實際損失或支出為限,目的在於填補被保險人實際的損失,例如:實支實付醫療險,就是當被保險人發生醫療支出時,保險公司會依據被保險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來進行理賠。註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保險字第97號民事判決:「又保險契約種類區別,其中有一分類為將保險契約分為損害保險、定額保險者,所謂損害保險,以保險利益為中心概念,於保險事故發生時,應得之保險賠償亦僅得限於補償保險利益受侵害之範圍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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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是指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與判例學說,來觀察不同法制如何處理相同的法律問題,作為法律解釋的參考。例如,有實務判決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6條雖未明文規定舉證責任轉換,但因性別平等工作法目的是在保障性別平等,且立法過程中也參考了採取舉證責任轉換的德國法,因此,若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對受雇者或求職者有差別待遇,法律上即推定雇主有過失,必須由雇主證明自己無過失才能免責。註腳王澤鑑(2014),《民法總則》,增訂新版,頁68-69。陳聰富(2019),《民法總則》,三版,頁41。最高法院100年度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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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由保險人取代保證人的功能的保險,也就是原本該由保證人負擔的責任,改由保險公司來承擔,保證保險可以區分成二類:一、履約保證保險(又稱為確實保證保險)。二、誠實保證保險。註腳保險法第95條之1:「保證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因其受僱人之不誠實行為或其債務人之不履行債務所致損失,負賠償之責。」葉啟洲(2021),《保險法》,七版,頁5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