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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利益
圖1履行利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履行利益是指契約有效成立,因為契約履行所獲得的利益。註腳吳志正(2013),〈病患履行利益與固有利益之損害賠償〉,民法研究基金會編,《民事法之思想啟蒙與立論薪傳:孫森焱前大法官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頁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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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額保險
圖1不定額保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又稱為損害保險、損失填補保險,指在保險契約中沒有約定固定保險金金額的保險。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將於保險契約所約定的金額範圍內,依據被保險人實際損失∕支出額度的一定比例,向受益人給付保險金。跟不定額保險相對的概念是「定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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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
圖1承攬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註腳民法第490條:「I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II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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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隨義務
圖1附隨義務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附隨義務是指附隨於契約發展過程而發生的義務,其可分為兩類,一為與給付具有關連,一為與給付並無關連,與給付無關連的義務是在保護當事人的人身或財產不因契約履行而受侵害。附隨義務與從給付義務之區別,以得否獨立以訴請求履行為判斷標準的。得獨立以訴請求的,為從給付義務;不得獨立以訴請求的,則為附隨義務。 註腳王澤鑑(2012),《債法原理:基本理論債之發生》,增訂3版,頁32。陳聰富(2019),《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修訂版,頁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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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
常見於醫療險的一種理賠方式。依據「損害填補原則」(有損害才需填補,填補不可超過損害),在符合保險契約約定及理賠額度內,保險受益人以健保身分就醫,因治療為目的的所有實際支出,都可以獲得理賠的保險給付方式。註腳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保險上易字第37號民事判決:「所謂住院醫療保險係指保險人與要保人約定,要保人交付保險費予保險人,保險人同意於被保險人因約定事故之發生(如傷害、疾病或分娩)而有住院醫療之必要時依約定給付之行為。其給付方式復可分為定額給付、實支實付及提供醫療等3種類型,……。而實支實付型之住院醫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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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公司面紗原則
此源自英美法的概念,在德日則有法人格否認理論。原則上,公司有獨立法人格,且在股東有限責任原則下,股東無須對公司的行為或債務負責。但若股東濫用以上的制度,用以規避法律責任或義務,而造成公司債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損害或不利結果,這時,就例外的讓濫用公司制度的股東不能主張以上制度且須負起責任,以符合誠實信用原則。亦即在特定情況下,例外否定公司的獨立法人格地位,要求公司背後的股東必須以個人財產對債權人等負責。例如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就是適用揭開公司面紗原則的適例之一。註腳參見公司法第154條第2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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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權
「配偶權」是指配偶之間互相有忠誠、維持婚姻圓滿的權利/義務。雖然這個概念在實務見解中略有爭議,但多數判決依舊承認配偶權這個概念,那如果有人破壞這段權利義務關係,就會是侵害配偶權。配偶權受到侵害的人,需要自行主張民法上的權利。所以如A、B為配偶關係,當B出軌、與C發生超乎一般友誼的行為時(如合意性行為、牽手上賓館、一起泡裸湯),被出軌的A可以舉證,向出軌者B與第三者C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延伸閱讀:雷皓明、張學昌(2021),《通姦、外遇受害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雷皓明、張學昌(2020),《什麼情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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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自由
依民法第1164條,除非發生但書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的情況,不然一般情況下,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註腳民法第1164條:「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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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地價
定義所謂收益地價,是指依據土地使用後所產生的收益來評估它的價值。在土地經濟學上,可以用收益還原的方式計算:「收益價值=地租/還原利率」。在這個公式中出現的兩個名詞說明如下:地租:是指「契約地租」,過去是指「佃農給付給地主的租金」,而在現今是指使用土地時,所付出的代價——「租金」。還原利率:採用的標準多以「政府發行的公債利率或一般金融機構的定存利率」。所以,由這種「收益還原法」或「收益資本化」的方法求得的地價,就稱為「收益地價」。與公告地價及地價稅的關聯性收益地價既然是用土地的使用價值作為評估地價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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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保險
圖1定額保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又稱為定額給付保險,指在保險契約中有約定固定保險金金額的保險。當發生保險事故時,無論被保險人實際損失∕支出額度為何,保險公司都只依保險契約中明定的保險金金額,向受益人給付保險金。跟定額保險相對的概念是「不定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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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給付義務
圖1主給付義務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主給付義務是指債之關係中固有、必備,用以決定契約類型的基本義務。註腳陳聰富(2019),〈醫療契約之法律關係〉,《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修訂版,頁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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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鑑賞期
圖1七日鑑賞期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消費者,只要在收到商品或服務的7天內,退回商品或者書面通知,便得「無條件」解除交易訂下的契約。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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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實
圖1主要事實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民事訴訟程序中,發生法律效果所必要的直接事實,即用來判斷是否相對應法條要件的事實。例如A起訴主張B跟他借錢沒有還,那雙方有沒有借錢的合意,或是A有沒有把錢交給B,就是判斷借錢的消費借貸關係有沒有成立的主要事實。註腳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民法第474條第1項:「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呂太郎(2018),《民事訴訟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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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的意義最低工資是指雇主被規定所能給付勞工的最低報酬水準,此水準不能再透過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予以降低。我國規定,勞雇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如果比最低工資更低,則以最低工資作為工資金額,雇主要補足差額。最低工資的目的國家設立最低工資制度的目的,在於提供勞工必要的社會保障,並作為克服貧窮和確保滿足勞工及其家庭需求的政策一環。決定最低工資水準的參考指標決定最低工資的水準時,應考量國情、勞工及其家庭的需要、以及經濟因素。我國規定,最低工資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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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轉租
圖1違法轉租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承租人未得出租人承諾就把標的物轉租,或房屋租賃時,已有反對的約定,承租人仍然將房屋一部轉租給他人使用收益。承租人違法轉租時,出租人與承租人間的租賃契約並不會受違法轉租的影響,不過出租人依照民法規定即會享有終止權,得終止該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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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易
互易,是一種契約。依照民法第398條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金錢以外之財產權者,準用關於買賣之規定。」這便是「互易」的定義。請注意所說的財產權,是指「權利」而言。因此,典型的以物易物,固然是互易;如果土地共有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其持分,也會成為一種互易。互易的契約關係,比照買賣處理;假使另附金錢差額貼補,此部分便比照買賣價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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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圖1委任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註腳民法第528條:「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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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瑕疵擔保
權利瑕疵擔保分為權利無缺與權利存在擔保。一、權利無缺擔保指出賣人應擔保買受人不受第三人限制或追奪標的物,包括避免物或權利「受到第三人限制」、「完全屬第三人所有」及「跟第三人共有」的情形。例如第三人對標的物抵押權在買賣契約成立前就存在,但契約也有約定出賣人要塗銷抵押權登記,出賣人卻一直沒有依約履行,導致第三人向買受人主張抵押權時,出賣人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二、權利存在擔保指權利的出賣人必須擔保權利確實存在。例如A將他對B的債權出賣給C,但其實債權早就因B已清償而消滅,此時A就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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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事項
圖1權利事項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勞資雙方當事人中,有人違反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規定,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爭議。常見的類型例如:老闆未給付工資、加班費、資遣費、職災補償、任意解僱勞工……等。權利事項的爭議,當事人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各縣市的勞動(工)局處申請調解、仲裁,或向勞動部申請裁決。也可以向法院請求調解或審判。註腳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第2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二、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勞資爭議處理法第6條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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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罪
這個罪名同樣屬於妨害名譽罪章,是要保護人在社會上的經濟評價,例如履行契約的誠信,包括販賣商品的品質、服務態度、售後服務好不好之類。如果捏造並散布不實謠言,攻擊他人經濟、財產上的名譽,就會觸犯此罪。例如在google店家或網路商城的評論區張貼不實言論等行為,即會觸法。延伸閱讀:姚書容(2021),《網路上留言或拍攝影片,表達對商品或服務的使用心得,是否會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313條:「I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II以廣播電視、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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