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訂閱電子報
支持我們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全站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專區
辭典
不特定人
不特定人,是指隨時有人可以出入、觀看,可以聽到或看到的情況。例如:人來人往的馬路上、營業中的大賣場、網路遊戲中的大廳、公開的PTT版。刑法上,不特定人是「公然」的要件之一,法律規定例如:公然侮辱、公然聚眾、公然暴露。有時候,法律也會直接出現「不特定人」,例如: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延伸閱讀:1.李侑宸(2021),《公然侮辱罪的「公然」是什麼意思?在網路遊戲聊天室、社群媒體等網路空間裡罵人是所謂的「公然」嗎?》。2.蔡文元(2020),《什麼是公然侮辱罪?》。3.紀欣宜(2020),《線上遊戲中亂罵人是否...
辭典
公然
刑法分則的「公然」,指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看到或聽到的情形,例如在市場或捷運站裡暴露生殖器讓大家觀看,就是公然的情況,可能違犯刑法公然猥褻罪。多數人則是指「3人以上」可以聽到或看到,所以像在超過3人的line群組裡對某人人身攻擊,或在社群平台公開罵人,也可以算是公然的情況,而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而且,只要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能夠」看到或聽到的條件即可,不一定要實際有人聽到或看到犯罪行為。 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234條第1項:「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辭典
公然侮辱
所謂公然侮辱,是指在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可以看到或聽到的狀態下,未指明具體事實,而以抽象、籠統的言語或舉動謾罵他人,且言語或舉動的內容足以貶損他人的社會評價。註腳司法院釋字第145號解釋:「本院院字第二0三三號解釋,所謂多數人,係包括特定之多數人在內,至其人數應視立法意旨及實際情形已否達於公然之程度而定。應予補充釋明。」司法院院字第2033號解釋:「刑法分則中公然二字之意義。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院字第一九二二號關於該部分之解釋。應予變更。」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46號刑事判決:...
辭典
行政行為
泛指行政機關為了達成行政任務所作成的各種行為,包括行政處分、事實行為、行政契約、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行政計畫及行政指導。註腳參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1項:「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行政程序法第135條:「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
辭典
重製權
指透過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的重複製作(著作權法第3條)。 註腳著作權法第3條:「I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二、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
辭典
既成道路
既成道路(巷道),是指私有土地,因為事實上讓不特定的公眾為必要通行之用,一開始時所有權人並未阻止,且供公眾通行時間年代久遠且未曾中斷。這種土地因為必須讓公眾通行使用,交易價值低落,而且又必須忍受不特定人的通行往來及管理機關在上面所為的各種養護行為(包括設置交通標誌、標線等)。另從廣義來說,學者也有從是否屬都市計畫道路來分類既成道路:屬於都市計畫道路政府還沒經徵收,人民就先行開闢的道路。人民建築房屋時,為了預留通道先行開闢的道路,以符合建築法面臨道路建築的規定。政府早年已經收購完成,但疏未辦妥所有...
辭典
公開播送權
圖1公開播送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以有線電、無線電等廣播系統傳送訊息的方法,向公眾傳達聲音、影像的著作內容(著作權法第3條)。公開播送權及公開傳輸權最大的不同在於,公開播送是的「單向即時」播送,例如電視播出、廣播播送;而公開傳輸權是「得以隨選播出」,例如Netflix、Youtuber放在頻道上的影片。註腳著作權法第3條:「I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二、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
辭典
公開傳輸權
圖1公開傳輸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透過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著作權法第3條),例如透過電子傳輸或放到BBS、網路芳鄰或是網站上公開。公開傳輸權最重要的特色,是公眾可以自由選擇時間或地點,接收著作內容。公開傳輸權以及公開播送權的差異,除了在通訊管道後者限於廣播系統(broadcast),而公開傳輸權主要是透過網路以外,最大的不同在於:公開傳輸權是「得以隨選播出」,例如Netflix、Youtuber放在頻道上的影片;而公開播送是同步的「單向即時」播送,例如電視播...
辭典
圖利罪
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均有公務員圖利罪的規定。在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分為「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與「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前者是指公務員對於自己主管或監督的事務,明知道有違背法令的情況,而直接或間接圖得自己或他人的不法利益;後者是指公務員對於非主管、監督的事務,明知違背法令而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為自己或他人圖得不法利益。延伸閱讀吳沂蓁(2024),《法科編輯室專欄/從柯文哲京華城案,認識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與圖利罪》。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
辭典
行政規則
圖1行政規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規定,行政規則指的是行政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下屬),依其權限或職權,為了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訂定「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容易混淆的相對概念是「法規命令」,法規命令是依行政程序法第150條,指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簡單來說,行政規則具有「內部性/不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法規命令則相反,具有「外部性/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特徵。 註...
辭典
旅館業
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8款規定,如果以各種方式或名義,提供不特定的多數人住宿、休息,並按照日或週收取費用,就屬於旅館業而必須受到發展觀光條例的規範。 註腳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8款:「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辭典
法規命令
圖1法規命令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規命令是一種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另外訂出來的規範,目的是把法律中一些需要解釋的部分解釋清楚,另外補充原本法律規定不足的地方。由於法規命令的效果是對一般人民都有效,而不是單純在行政機關內部才有效的規定(就是所謂的「行政規則」),所以必須要由法律明確的授權給行政機關訂定,才不會讓行政機關藉機濫權、侵害人民權益。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規定,法規命令的名稱有7種: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取用上述名稱而冠以地方(例如台中市、南投縣)名稱者,屬於地方...
辭典
性侵害犯罪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規定,「性侵害犯罪」指的是刑法中的「性交犯罪」與「猥褻犯罪」兩種,列舉如下:性交犯罪依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性交是指以性器或其他身體部位進入他人性器、口腔或肛門,或使接合的行為。犯罪態樣有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性交罪、乘機性交罪、與少年或兒童性交罪,以及利用權勢性交罪等。猥褻犯罪「猥褻」指的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與性器官、性行為與性文化連結,使一般人感到羞恥。犯罪態樣有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猥褻罪、乘機猥褻罪、與少年或兒童猥褻罪,以及利用權勢猥褻罪等。註腳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辭典
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可以讓多數人或不特定人隨時出入的空間。
辭典
性騷擾
性騷擾是除了性交犯罪與猥褻犯罪以外,所有與性、性別有關且違背他人意願的行為,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敵意環境型的性騷擾: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其他方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定義性騷擾的條文,除了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還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
辭典
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為了想藉經營賭場而獲利,提供可以讓多數人或不特定人進出的空間,進行賭博娛樂,成立刑法賭博罪。
辭典
集合犯
集合犯是一種刑法的犯罪類型,指的是刑法中某些罪名,本來就會有反覆做的特性。所以即使犯罪行為人在一小段時間內,多次重複做同樣的犯罪行為,還是只會成立一個犯罪。例如賭博罪、廢棄物清理法的非法清理廢棄物罪,都是立法時就預設犯罪行為人不會只做一次(例如賭博打麻將不太可能只打一圈),所以即使看起來一天內打了八圈麻將來賭博財物,也只會成立一個賭博罪。註腳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831號刑事判決:「集合犯以在犯罪構成要件上,本即寓有複數同種行為反覆實施之犯罪為限;……。」中華民國刑法第266條:「I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
辭典
普通賭博罪
在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隨時進出的空間,進行賭博娛樂,成立刑法賭博罪。
辭典
鑑定人
圖1鑑定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鑑定人是受到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或檢察官選任(刑事案件),具有專業知識或經驗的人,任務是協助判斷個案中需要專業知識才能判斷的事實。因為法官跟檢察官雖然具有法律專業,但在法律程序當中,法官或檢察官也可能會遭遇到某些法律專業所不能解答的問題,需要鑑定人的協助。例如,醫療案件中需要具備醫療知識的專業人員,鑑定涉及訴訟的醫療人員是否有醫療疏失。車禍案件中,需要由中央警察大學偵查與鑑識研究中心的專業人員鑑定煞車痕跡、車輛結構等因素,判斷車禍的責任歸屬。而工程...
辭典
個人資料保護法特定目的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3條,法務部需要會同中央主管機關,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提到的「特定目的」以及「個人資料類別」進一步做明確定義,目前法務部即因此與各部會一起發布法規命令「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好讓可能蒐集、處理與利用他人個資的公務以及非公務機關參考。 註腳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3條:「法務部應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提供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參考使用。」全文可見法務部網站,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
1
2
3
4
5
6
7
8
...
11
12
›
推薦關鍵字
×
關鍵字
相關字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