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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認為「路燈」是該鄉公所設置、「管理的公共設施」,卻沒妥善保養、維護、防護,才會讓路燈漏電,請求醫療費用、勞動力減損和非財產上損害共2935萬元。高院經計算,認定鄉公所應賠償全額2180萬餘元(含300萬慰撫金),但因吳與家人未上訴,高院因此仍判准國賠1761萬餘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確定。請問:(一)若該路燈是鄉公所所設置公共設施,欠缺維護而導致男子受損害,其家屬請求國家賠償。我國國家賠償採雙軌制度,惟鄉公所「怠於執行職務」,依照「第一次權利保護優先原則」、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是否應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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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是對方都有,之後有跟男上討論監護權要歸我,要約對方去戶政事務所男方避不見面,電話訊息line都不回,請問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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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青少年發生交通事故,到場處理員警於知悉少年身份後,是否需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1條之規定,立即通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到場會同處理;現場處理員警如未經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場,於現場之詢問、酒測及現場草圖繪製簽署是否有法律效用及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我兒子因手持手機騎腳踏車與一部路邊起步未禮讓後方來車通過之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兩車擦撞位置:腳踏車腳踏板處,人右腳膝蓋處紅腫挫傷(有醫院診斷),自小客車左前保險桿處(保險桿損壞需修復),人員未受傷;現場處理警員於事故處理完成後才通知我,要我隔日帶同我兒子前往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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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監護宣告人甲於精神回復正常狀態之期間,將其筆記型電腦賣給十八歲已離婚(或其配偶已死亡)之乙,且雙方均已履行完畢。請問雙方之間的法律關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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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五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五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二年,緩刑二年。附記上寫著(請到執行科執行刑罰)請問是當天就入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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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位重度身心障礙的叔叔以往都是家父作為監護人住在我家50年但家父先前離世叔叔的父母也走了也沒有子女同輩的還有三位沒有同住的姐姐那叔叔的監護人會由法院指派還是要自行去做監護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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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發文單位:法務部發文字號:法律字第0980045383號發文日期:民國98年12月10日相關法條:民法第758、819、832條(98.06.10)要旨:關於本件土地均約定以供建築使用為目的而為地上權設定,縱使其中土地上已有建物存在,事實上非先就土地上建物為處分,難以達到建築房屋之目的,而且土地及其建物之共有人雖相同,但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規定同意設定地上權,尚無法逕認就拆除建物之處分亦獲同意,因此,該土地難認其設定地上權是否符合民法第832條所規定之要件主旨:土地上已有建物,可否再以該土地全部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申辦地上權設定登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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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法律先進:今年5/29司法院提出的少事法修正草案中,第83-1條修正為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若少年前案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三年內,未再受他案處分或刑之宣告,前案視為未曾受該宣告。若被告前因少年刑事案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未滿三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之罪,是否應論以累犯?又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0號一般性意見第66點揭示「為避免污名化及預斷,少年觸法紀錄,不應被使用於同一少年成年後的訴訟程序,或使用於加重成年後訴訟之量刑」、若兒童權利公約屬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的話,是否修正後僅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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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是小孩監護人,小孩尚國小快畢業之年紀,近日得知前夫這幾年自身金錢借貸關係,到處朋友欠款,線上儲值等等,刷爆信用卡欠款,生活出現問題,前年搬回小孩阿嬤家一同生活,前夫家人未知欠款原因,也多次偷刷家人信用卡,前日動歪腦筋至公司營業額,捲款失蹤連帶小孩一起帶走,導致小孩無法到校,我在小孩與大人失蹤第二天半夜,由對方家人得知失蹤消息,隔日我就立即通報小孩失蹤,對方也提報前夫失蹤,失蹤第三日前夫在外連繫小孩姑姑,並把小孩交由姑姑自己隨後失蹤,這期間還回小孩時有說到地下錢莊借款追討,怕以小孩為威脅,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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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在貸款時因不慎聽信詐騙集團的話術宣稱可以藉由美化帳戶來達成與銀行借款的信用條件而提供帳戶,後續詐騙集團匯款贓款於我的2個帳戶後請我將匯入的款項提領出來交由他們公司的會計,隔天帳戶就變成警示帳戶而我也隨即報案;被害人共有2人,以下用A、B代稱原先A被害人提出告訴後,檢察官偵查完後以不起訴處分處理B被害人於幾個月後也提出告訴,並由不同的檢察官偵查後做起訴處理開庭時兩案同時審理,第一案因不起訴處理所以法官不處理,第二案則判刑1年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事隔一年後,檢察官於第一案中以"由於偵查第一案時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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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離婚十多年了,孩子的監護權歸前夫,孩子騎車意外死亡,前夫的姐姐叫我回去簽字!就沒關係了請問是簽什麼資料?還請問孩子生前留下的債務離婚了也沒有監護權需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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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實在找不到我今日早上發的署名舊文!故重新再發出問題!因結婚這28年來數度應婆家要求從職場返家照料一對子女,故只能仰賴先生一份薪水養家,小家庭並無多餘積蓄!但也慶幸沒有不良負債。先生目前資產自理,幾乎都是繼承和贈與來的!若先生對無過失的我提出離婚要求,想請問我能透過協調不看雙方名下現金而向他要求他名下我們婚後婆家贈與他的資產嗎?這28年來,因他收入不高我們齊心栽培孩子,從未向他要任何自由處分金,目前孩子成年離家了,他心已不在我身上,我願放手!但需日後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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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服從之行政處分」係德國學者HansJ.Wolff提出之學理,指行政處分之作成之前須經相對人或關係人接受其義務始發生效力。請問此處分須與相對人承諾,行政機關始得做成處分其法律效力為何?其相關一般法律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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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保安處分刑後強制治療,有沒有一個期間限制裁定?因為我收到的公文,有特別標注時間為一年,但是根據現行法規每年需評估一次,那這樣法官設定期間為一年不就是跟原本的法規產生衝突嗎?另外這種保安處分裁定有沒有追訴期跟判決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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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A無償贈與其應有部份於他人D(D是親人外甥女,其實為逃稅出賣其應有部分,A有兒子不送兒子很怪!送給我更好?!),其效力如何?其他共有人是否可向法院或地政課訴請要求塗銷土地登記?是否只能請求損害賠償?PS1:依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今A是否違反約定,讓與其應有部份於他人?是否屬效力未定,須經其他共有人之承認,始生效力?PS2土地法第34-1條1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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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關於私人設置斜坡道於公有道路側溝上,導致他人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的損壞。雖然政府亦認定該處私人斜坡道是固定式障礙物已經拆除,現階段需要進入司法程序爭取賠償。倘若對方堅稱是前屋主所為,購入房產的現任屋主有何責任?關於違建跟障礙物在司法上是否同樣認定處分權讓與呢?還請法律的專業人士給予解答?倘若現任屋主稱是前任屋主所為(水泥斜坡道供透天建築物出入使用),刑、民事訴訟可以援用的法條來捍衛被害者的權益?發律用語有不正確之處,敬請指正。如蒙指教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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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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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長輩,未受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未診斷失智,僅行動不便,須倚靠輪椅;今日遭家屬送至養護/護理機構,假設長輩無入住機構意願,是否可主張不要住在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