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外國人因為自行種植大麻(第二級毒品)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判決中提到沒有「驅逐出境」的必要。刑事判決應該沒有辦法拘束行政機關的決定?勞動部一定會撤銷聘僱許可並請外國人返回原國嗎?或是有什麼判斷標準呢?
問答
很多做公益好事的組織會發起集資活動,有時候看到「捐款」,有時候會看到「訂閱制集資」,這兩者在法律上有那些差異呢?1.捐款在法律上是贈與,而訂閱制是買賣嗎?2.捐款的人可以抵扣綜合所得稅,如果是訂閱制的話,在財稅上會不會享有好處?3.哪些組織可以發起捐款?哪些可以發起訂閱制集資呢?希望讓有意願支持公益好是的大家有更清楚的認知。
問答
您好,我任職於一個協會擔任職員工作,秘書處有組一個line的工作群組,現在祕書長和理事有糾紛,告上法院,理事要求我截工作群和秘書長給我私line的工作交辦對話給他作為呈給法院的證據,如果我截圖給他,我有犯罪嗎?
問答
請問三階犯罪階層體系下之1.「限制」罪責理論的「限制」是什麼意思?2.「限制法律效果」罪責理論的「限制法律效果」是指什麼?希望能夠理解其命名意義以幫助記憶理論內容,謝謝。
問答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0、159條分別定義「法規命令」和「行政規則」其中「行政規則」又可分為「組織性」、「解釋性」、「裁量基準」、「認定事實」等以下9相行政命令個別性質是否正確?1、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行政規則】-認定事實2、散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法規命令】-食安法3、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法規命令】-食安法4、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行政規則】-認定事實5、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行政規則】-認定事實6、散裝食品標示規定-17...
問答
如果今天透過研究,我設計出了一個全新的、有商業價值的在組織行為學模型。它屬於資訊揭示中有技術思想及特徵者。也有新穎性、創造性及實用性。但它算是法律不予發明專利之項目中的「其他必須藉助於人類推理力、記憶力始能實施之方法或計畫」嗎?究竟有沒有辦法以此OB模型申請專利?
問答
您好,自修到基本權主體的章節時,遇到此題:下列關於基本權主體之敘述,何者正確?(A)凡自然人均應享有基本權,因此不分國籍,外國人也都可享有全部我國憲法所賦予之基本權(B)私法人可作為基本權之主體,因此私法人亦得主張宗教自由、選舉自由與政治選舉權(C)地方自治團體可主張享有工作權,而要求不經中央許可發行彩券(D)自然人及私法人為權利義務之主體,固均為憲法保護之對象,但為貫徹憲法對人格權及財產權之保障,於一定條件下,非法人團體亦為基本權主體想知道為何(B)為何不正確是因為私法人為一個組織團體、公司,所以不得主張作...
問答
近期網路瘋轉傳抽獎文,其中有不少是不實的抽獎文,騙取高追蹤人數及高觸及率,有人認為是資訊戰的一環,請問這樣的假抽獎文涉及民事或刑事責任嗎?
問答
1.朋友來店消費,未收取拖鞋租借費,而讓朋友直接使用。2.客人付10塊錢清潔費,店員放入收銀機後並未寫單,於日結帳時卻無正額10元。3.公司規定日結帳時若為負額,則員工需自負虧損,員工遂於日結帳正額時拿走多出金額。
問答
「犯他罪」、「更犯罪」這兩個用語規定在刑法第75條之1,第78條原本也有「更犯罪」,但2020年11月6日大法官解釋第796號解釋宣告失效。不知道刑法條文中規定這兩種用語,有不同的解釋嗎?還是都是「再次犯罪」的意思,無論前後所犯罪名相同或不同。刑法第75條之1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75-1&k1=%e6%9b%b4%e7%8a%af%e7%bd%aa
問答
釋字295號解釋理由書指出:財政部依會計師法規定,設置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及懲戒覆審委員會。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因財政部交付懲戒而對會計師所為懲戒決議,係行政處分,被懲戒之會計師有所不服,對之聲請覆審,實質上與訴願相當。問題1:「懲戒」一般係指司法權行使,「懲處」一般係指行政權行使,為何財政部依會計師法規定,其定名不設置為會計師「懲處」委員會及「懲處」覆審委員會?問題2:又為何「懲戒」覆審委員會不稱為會計師「訴願」委員會?「覆審」用於律師懲戒法庭,相當於終審財政部為何要用「司法機關」的名詞來混淆組織辨識??其意義為...
問答
如果我在社群平臺(臉書、LINE)用私人帳號按讚、轉載下面兩類型非法內容,會違法嗎?1.誹謗或侮辱他人的言論2.恐嚇公眾的言論3.鼓動、號召眾人一起犯罪的言論
問答
因觸犯美國聯邦法被美國政府羈押後服刑該服刑資料在台灣會有前科紀錄嗎?另外旅遊時多數國家入境表格大多會問是否有前科這一欄位該如何勾選?有或是沒有?
問答
2019年底三讀通過反滲透法,想多了解這部新法規:1.法規規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實際上可能是怎樣的團體組織,能否舉例?2.會被禁止的行為有哪些?3.第10條有規定自首、自白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相較於刑法第62條「自首得減輕其刑」,反滲透法更加鼓勵自首自白行為。請問我這樣的推論是對的嗎?4.所有政府機關發現相關違法行為,都可以直接移送、函送偵查機關,不需要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先向偵查機關告發嗎?
問答
一對年輕夫妻因奉子而結婚,新婚大概一年,老公就因先前的犯罪而入監服刑,而老婆也在半年後棄孩子不顧去做傳播而認識另一個男子,近來在女方新開帳號的FB看到她與新認識的男子親密合照、寫著標題為:《這輩子能夠遇見你、真的很幸福❤》等字,而女方的FB設為單身,還有她他們倆人的親密合照等。小孩目前是男方家長在撫養,而小孩每個月的補助都匯到媽媽的戶頭裡,也沒有拿出來給小孩當尿布奶粉錢,因為她住外面幾乎不想來看小孩....請問這種情形男方可以做什麼事以維護配偶權呢?謝謝請問這樣男方
問答
家裡最近要買新車,但因為沒有車庫只有空地可以停,擔心車可能會被竊賊盯上,所以想說裝GPS追蹤器,萬一車被偷了還可以追蹤車子的下落。可是看網路上的說法,好像這樣會有什麼違法讓證據不能用的情況,想知道這種情形會變成犯罪嗎?謝謝。
問答
是因為刑法31條第1項沒有擬制間接正犯嗎?課本上的例子是甲操控乙在法律上作偽證,乙成立偽證罪的正犯,但甲只能成立偽證罪的幫助犯,卻不是間接正犯。我去查過間接正犯及幫助犯的定義,間接正犯要立於優勢地位才可成立。幫助犯是透過物理、心理的方式去協助行為人達成犯罪行為。在查資料的過程中看到這篇: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2365其最後一段有提到己手犯的否認,但無細述。不好意思,我還是剛學習刑法的入門小白,如有問錯的地方,還麻煩指正!
問答
最近iPhone一直收到超多投資訊息,號稱自己是投顧或銀行業,要求加他們的line帳號,這些應該都是透過iMessage的方式寄送的垃圾訊息。請問:1.大量發這些垃圾訊息的人,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2.民眾除了從手機裡刪除這些訊息以外,還可以做些什麼事呢?跟訊息裡的銀行或投顧組織回報,會是可行的做法嗎?還是說需要跟NCC或其他政府組織回報呢?謝謝
問答
各位好我想提問說假如有人未滿18歲時犯罪但他成年後才被起訴那還適用青少法嗎例如得減輕罪行跟消除前科另外因為經過一段時間所以是適用當時的法條還是後來的法條